建设单位(个人):广东省泓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冬城村委茅坪坑村地块四十八
规划公示时间及期限:2025年7月28日—8月6日(十日)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1666.86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7337.69平方米,建设综合楼、生产车间、消防泵房/发电机房、门卫/开票、液氨罐区、液氨泵区、氨水罐区、氨水泵区、装车台、装卸壁、戊类罐区、消防水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防晒循环水池/冷却循环水池、循环水泵区,项目建筑总面积1135.59平方米。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现对该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公示如下:
详见建筑设计图。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527500
(2)电子邮箱:ya8636069@163.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8615088
联系人:莫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3、网址查询:http://www.yunan.gov.cn(信息公开栏-各镇(街)及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划计划)。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5、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1.《广东省泓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液氨储存及配套氨水生产项目》建筑设计总平面图
2.《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
2025年7月28日
附件:
1.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