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矿山石场治理复绿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8〕12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流程监管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4〕2100号),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行业专家对广东省云浮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天窝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闭坑治理进行复绿验收,验收结果为通过。现将项目验收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书面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对验收结果予以认定。
联系电话:0766-8638702(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三楼耕地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附件:广东省云浮市泰昌矿业有限公司天窝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闭坑治理复绿项目评审意见书.pdf
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