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云浮市云安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云浮市云安区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以下简称《使用方案》),已经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2月28日
方案情况
《使用方案》使用地块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南山村,地块共使用周转规模0.9304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调整为村庄用地。《使用方案》涉及使用地块使用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见附件。
三、公告方式
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步在用地涉及的都杨镇人民政府和南山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云浮市云安区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一期)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云浮市云安区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一期)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1:云浮市云安区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附件2:云浮市云安区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