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云浮市云安区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政策解读

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发布时间:2024-10-11
政策原文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云浮市云安区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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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市委《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若干措施》和区委实施“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农房风貌整体提升,以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小切口”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大提升”,全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我区需风貌提升的农房存量基数大,短板突出,农房风貌又为“百千万工程”的必答题,为稳步推进我区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作,加快开展存量农房风貌品质提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云浮市云安区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并向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

二、内容解读

《方案(修订)》共八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采用经济适用的工艺,对农房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通过“以奖代补”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房风貌提档升级,从而推动乡村环境大提升。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确定了开展农房风貌品质提升的主要工作任务,(一)开展统计调查,摸清存量底数。(二)农房风貌提升方式。 第三部分奖补范围和标准,2023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风貌品质提升的存量农房及附属构筑物,2024年1月1日后新建的农房不列入奖补范围。 第四部分奖补标准,墙体:外墙普通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抗裂砂浆、刮腻子、刷外墙漆、画腰脚线等)每平方米奖补40元;机器喷砂每平方米奖补50元;外墙贴砖每平方米奖补60元。屋顶采用与墙体同样工艺的,按同等标准进行奖补。屋檐:屋檐优先采用“镀锌铁架+树脂瓦(厚度不小于2.5mm)”进行改造,改造面积按实际计算,每平方米奖补148元。屋顶采用与屋檐同样工艺的,按同等标准进行奖补。 第五部分组织管理,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作,包含披檐、屋顶、外墙等立面改造提升,确保改造后的风貌符合要求,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明确了申报奖补的具体流程,(一)摸查报批。(二)村民申请。(三)改造提升。(四)组织验收。 第六部分资金拨付。验收完成后,各镇报住建局审核并由住建局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区财政局办理奖补资金请拨手续。区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到镇,由镇将奖补资金拨付给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根据风貌提升实施情况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村民或施工方。 第七部分资金拨付。(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二)强化资金保障。(三)严把施工质量安全关。(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各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七部分其他,明确了奖补方案的时间期限,本奖补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止。《云浮市云安区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云安区府办〔2024〕4号)同时废止。

三、实施效果

制定《云浮市云安区农房风貌品质提升“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奖补对象、流程、时限、标准等具体要求,紧跟省市工作步伐,加快推进我区农房风貌整体提升,以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小切口”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大提升”,将农房风貌短板转化为潜力板,切实解决“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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