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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3007172366C/2024-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15
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先造林后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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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先造林后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浮市云安区先造林后补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云浮新区各单位、区直和上级驻云安各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先造林后补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林业局反映。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云浮市云安区先造林后补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绿美云安生态建设,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行先造林后补助造林模式,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广东省先造林后补助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力提速、攻坚突破,大力推进绿美云安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有效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促进林业产业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城乡一体绿化美化融合发展,实现点绿成金、造绿为民,不断提升绿美云安生态建设综合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科学造林,保证先造后补实施成效,强化先造后补政策的约束效力和激励作用。

(二)谁造补谁。发挥补助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造林的积极性,将财政资金分阶段按标准合规程直接补助到造林主体。

(三)自愿公开。尊重造林主体申请意愿,准确告知、严格审核、公开公正,规范先造后补各个流程,保障造林主体自行选择合理途径造林,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重点优先。把生态区位重要以及纯松林、纯桉林改造作为实施先造后补的重点区域,优先将规模大、影响广、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造林纳入先造后补计划。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造林主体在云安行政区域内开展宜林荒山荒地造林、迹地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

造林主体包括具有林地经营权的农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

四、主体要求

(一)造林主体应当依法享有造林地经营权,依法持有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证书、造林地租赁合同或责任山承包合同等。

(二)造林主体应当知悉并同意先造后补政策的申请条件、造林要求、补助标准等,愿意先行投入资金选择指定配置模式造林,自愿承担造林风险。

(三)单个造林主体申请的造林地面积应达到30亩以上,不足30的,需联合其他造林主体共同申请;多个造林主体在明确补助分配方案的情况下,联合申请先造后补,书面委托一人办理申请,推动规模经营(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

(四)先造后补营造的林木未达到成熟林龄前不予以安排采伐指标,同一造林地在一个轮伐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先造后补政策。

五、方式配置

(一)可自愿选择下列模式中的一种:

1.珍贵树种+木本粮油树种模式(仅适用于商品林地种植),如红锥+油茶

2.珍贵树种+木本药材树种模式(仅适用于商品林地种植),如红锥+肉桂

3.珍贵树种+用材树种模式,如红锥+杉木

4.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模式。

5.珍贵树种模式。

6.油茶树种模式(仅适用于商品林地种植)。

(二)选用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混交造林,优先选用《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中的阔叶树种;选用“珍贵树种+”模式,充分考虑木本粮油、药材、用材林生长和经营等设置适当混交方式和比例(树种名称见附件2)。

六、义务职责

(一)造林主体义务

1.造林主体于每年5月前向区林业局递交先造后补申请书、林地经营权、联合申请合同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当明确造林主体身份、造林地基本情况(地点、面积、现状、权属、坐标等)、配置模式、预申请补助金额联合申请的资金分配方案等(申请书样式见附件3,联合申请补助资金分配表样式见附件4)。

2.造林主体按照先造后补协议约定内容,于次年5月前完成造林任务,于每年8月前完成抚育任务。

造林和抚育可以由造林主体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3.造林作业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技术规范,参照执行《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油茶栽培技术规程(LY/T1328-2015)(具体规程见附件4)。

4.造林当年及后2年应当每年进行至少1次抚育,且每次抚育完成后均应经区林业局检查验收。

5.退出先造后补计划,造林主体书面申请并经区林业局审核后移出计划。已纳入先造后补计划的造林主体不需逐年重复申请。

(二)林业部门职责

1.区林业局负责先造后补的组织实施,包括组织动员、申报审查、制定计划、项目入库、检查验收、落地上图、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资金支付等,并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2.区林业局应当根据造林主体申请情况,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将审查通过的申请纳入先造后补计划。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造林主体重新递交申请。

3.先造后补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于每年5月前完成一次更新。区林业局根据省下达的年度造林和抚育计划任务,结合往年涉农资金分配情况,按照重点优先原则,合理设定次年先造后补计划面积。

次年先造后补计划面积,不可超过相应年度造林和抚育计划任务。

4.按照省涉农资金申请的要求,区林业局将次年先造后补的造林和抚育计划纳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于每年6月前完成项目入库申报。

5.区林业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审核指导,优化先造后补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可操作性,不因程序性、非原则性问题终止项目审核。

6.区林业局于每年11月前,将确定实施的先造后补造林项目,按照造林计划落地上图管理要求,上报计划造林图斑。

7.区林业局于每年9月前根据造林主体申请组织现场验收,查验种苗质量合格率、造林抚育面积、造林树种、数量和成活率(保存率)、林木长势等造林和抚育成效指标完成情况(验收标准见附件5)。

未经造林主体申请不得组织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安排先造后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允许造林主体整改至验收合格。

8.区林业局应当及时将验收情况和补助资金发放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验收不通过的应当准确说明原因,并附上证明图片。

公示无异议后,区林业局于每年10月前向区财政局报送先造后补资金发放方案,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9.区林业局于每年10月前,将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先造后补造林项目,按照造林结果落地上图管理要求,上报完成造林图斑。

10.区林业局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先造后补全流程中的申请、造林、抚育、验收、公示等相关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财政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先造后补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监管及评价。

(四)部门共同职责

1.区林业局商区财政局于每年11月前,结合往年造林抚育资金安排情况、下一年度造林和抚育计划任务、相关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情况及同级预算编制安排等情况,确定下一年度先造后补造林项目实施面积。再由区林业局确定先造后补具体实施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造林主体,与其签订先造后补协议(协议样式见附件6)。

2.区林业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造林模式、造林密度不同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造林和抚育的具体补助标准。

3.区财政局根据区林业局的拨付申请,经审核无异议后,在20个工作日内按方案发放补助资金。

4.区林业和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安排先造后补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

5.属地镇政府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造林的作业小班进行现场核查,核实造林作业小班的位置、面积、权属等情况,并对申请出具意见。

七、资金来源

先造后补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生态林业建设资金和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市、区财政资金等,区林业和财政部门可按政策规定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先造后补工作,确保及时下达支付资金。

八、补助标准

经验收合格,符合奖补条件的奖补对象,其奖补标准如下

(一)选择1-5模式的,按省定的当年新造林标准予以补助

(二)选择模式6的,按省定的当年油茶新造或油茶低改标准予以补助

上述补助标准均含作业设计费和监理费。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将先造后补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内容。实行区统筹、镇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区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全区先造后补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考核督促等日常工作,各镇林长办承担先造后补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强大合力。

(二)保障资金投入。要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及平台投入为补充的投资机制,保障先造林后补助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镇和区全面推进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先造后补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区林业局要通过多途经多方式告知造林相关要求和流程安排,摸清群众参与意愿,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十、其他

本方案由区林业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5月8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8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8期间的造林项目补助参照执行。


附件:

附件1.云浮市云安区先造林后补助项目资金预申请表.xlsx

附件2.树种名称.docx

附件3.云浮市云安区先造林后补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云浮市云安区先造后补项目联合申请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5-1:造林作业设计规程.pdf

附件5-2 GBT15776-2023造林技术规程.pdf

附件5-3 油茶栽培技术规程(LY_T 1328-2015).PDF

附件6.验收标准.docx

附件7.协议书.doc


注①:先造林后补助简称“先造后补”,是指政府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对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达到质量要求的造林,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造林主体一定资金补助的造林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