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浮市云安县政府拖欠工程款22年 | ||
来信时间 | 2018-09-20 15:54:49 | ||
内容 | 本人何达唐是肇庆市端州区居民,原从事室内装饰工程工作。一九九六年初,承接了云浮市建筑包工头任石泉分包的新建云安县云安大酒店室内装饰工程(该大酒店是为当时新成立县政府使用的场地),分包部份工程造价一佰多万元。原双方商定工程款按施工进度支付,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任未能完全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理由是县政府筹建款未到位。至一九九七年二月底,任石泉强行交来一张云安县财务投资有限公司(注:云安县财务投资有限公司是云安县财政局内属单位)的金额为50万元的工程转存单据给我作为工程款。结果一直拖到现在,22年过去了,经多次上门追讨,并向云安县领导、县信访部门、云浮市信访部门反映,现在每年只给1万元打发。本人年事已高,患有高血压、支气管炎及肠胃炎,身体越来越差,最近我肠胃炎病情加重,医院要求及早住院手术治疗,但我却无钱医治。恳求相关部门领导能体谅本人,一次性还清拖欠款,现走头无路,只能拖残驱以死表明心志. | ||
处理结果 | |||
处理部门 | 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 | 处理时间 | 2018-10-17 10:20:50 |
回复 | 已联系云浮市云安区财务投资服务中心并作出答复,答复结果将以纸质信件形式寄至何达唐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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