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问什么是吃空饷? | ||
来信时间 | 2015-07-13 16:13:28 | ||
内容 | 请问什么是吃空饷?什么样的情况是属于吃空饷? | ||
处理结果 | |||
处理部门 | 云安区委编办 | 处理时间 | 2015-07-13 16:38:08 |
回复 | 通过占用编制采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报领等方式冒用、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称“吃空饷”,它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组织人事和财经违纪行为。“空饷”被单位吃了,属于单位“吃空饷”;被个人吃了,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雇佣他人顶岗而在外从业、以借用为由长期不上岗、在外进修学习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未经批准提前退养或长期病事假不上班等。 二、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人员,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 三、到龄不办理退休(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 四、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 五、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 六、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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