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24〕1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区目前已经登记在册的,且符合2024年申领条件的新增35名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
邮政编码: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38819
附件:云安区原民办和代课教师2024年新增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名单.xls
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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