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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218日至5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7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落实。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动强化政治意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落实整改。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委政法委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三张清单”,对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逐项梳理分解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成效。

(四)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区委政法委始终坚持巡察整改的政治导向,将巡察整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既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又围绕中心抓好本单位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的落实,做到整改和提质齐头并进。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同步推进制度机制完善,切实以制度刚性保障整改成效长效化。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履行政法职责使命方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巡察以来,共召开班子会议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三会一课”35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紧扣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通过领学人领学发言,其他班子成员或政法干部作交流发言,在深入讨论和交流过程中深化理解,将理论学习成果与政法工作实际结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坚持学用结合。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区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法计划。

二是召开全区2025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暨重点关注区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推动重点关注区整治工作。整改以来,全区线索摸排核查大幅上升,涉黑涉恶打击战果是2024年的2,行业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提升,“三书一函”制发比2024同期增长150%,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整改以来,6个村党组织被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深入开展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涉黑涉恶情况审查,共审查候选人301746名。

四是广泛发动宣传,开展进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六进”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张10000余份。

3.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一是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平台多途径加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力度

二是认真落实有关配套制度,制定印发《云安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问责问效情况定期通报会商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法干警的监督力度。2025623日至723日对区检察院、1013日至1113日对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开展政治督察、执法司法检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通过督察检查巡查,进一步加强政法各单位和政法干警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

4.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强化督导培训,202598日至16日,区扫黑除恶办组织开展推进2025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督导期间发现共性问题4大方面8个问题,督导组现场针对问题进行逐一培训指导。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反馈以来,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3次,进一步加强线索研判工作,组织开展线索研判分析会议4次,开展涉黑财产处置推进会议3次。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六进”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开展“送法到企业”法治服务200余次。

四是纵深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巡察以来共发出“三书一函”65份,整改完成50份。

5.加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牵头制定相关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统筹各镇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涉政涉稳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

二是健全常态化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维稳形势分析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评估,及时跟踪推进突出风险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滚动式、拉网式排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健全部门联动、多元化解机制,针对劳资、婚恋、邻里、信访积案等重点难点问题,实行专班攻坚、专人包案,精准施策、源头化解

6.压实相关部门责任。

一是建立完善“13510”全链条解纷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登记、受理、办理、回访等工作闭环管理运行流程,实现快速响应、精准分办、高效调处、闭环管理,确保群众每一项诉求有人办、依法办,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快捷省心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巡察以来,区综治中心组织区直有关部门解决各类矛盾纠纷59宗,收到当事人送来的4面锦旗。

二是成立督办回访组,组长由综治中心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入驻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信访督导员组成。紧盯已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实质性化解,是否超期未回复,对调处不力或者超时未回复的,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提示函、督办函。巡察以来,共发出提示函5份、督办函9份。

7.加强防止未成年违法犯罪和被侵害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模式,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带动、企业联动、家校互动共同打造“政企家校”共建的“三全普法空间”,形成云安教育普法特色品牌。全区各学校通过专栏、黑板报、展板、LED显示屏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校园法治氛围。

二是推进“三官”工作室建设。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参与学习“三官”工作室建设,全区共设立了检察官工作室24、警官工作室12个、法官工作室5个,有效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的阵线前移,使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更好地有机结合起来。巡察以来,全区中小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00多场,强化学生防范暴力欺凌、防性侵知识等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巡察以来,区心理咨询室、心理服务站共接访36人次,为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8.加强执法办案单位规范使用线上办案平台督导。

一是通过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常态化下沉现场督导核查、依托系统监控平台实施实时数据监测与异常预警等多维举措,强力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落实案件全流程、全案由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规范流转,确保平台应用全覆盖、无死角,有效打破办案数据壁垒,提升案件流转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双轨制运行,既保障新旧办案模式平稳衔接、数据精准互通,又通过实战检验平台性能、优化操作流程,为后续全面实现单轨制线上办案奠定坚实基础,显著提升政法办案协同质效。

9.推进基层治理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研判、月总结”制度。区镇综治中心每天排查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工作,走访重点人员。每周开展分析研判会,重点分析研判当地仍未化解的各类矛盾风险,提出意见对策。每月召开总结会议,梳理上个月总结会议要求部署落实情况,对本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研究对策和措施,做好下阶段工作计划。巡察以来,全区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60宗,成功调解1345宗,调解成功率98.9%。其中,区综治中心组织相关部门成功调处59宗矛盾纠纷。

二是每月组织属地镇和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突出风险个案进行研判分析,推动风险个案依法妥善处置。

10.推动提升社会治安防范水平。

一是区综治中心通过采取“常驻+轮驻+吹哨报到”的工作模式,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人社等6个部门派员常驻综治中心开展联合办公,其他成员单位为轮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吹哨报到”机制随叫随到,进驻综治中心参与调解等工作。区综治中心现有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人社等7个单位常驻,14个单位轮驻,统筹整合工作力量22人,其中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常驻工作力量及调解员10人,轮驻随驻工作力量12人,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法治化。巡察以来,区综治中心组织常驻轮驻等相关部门成功调处59宗矛盾纠纷。

二是推进最小应急单元建设。目前建有可实体化运作最小应急单元310个。

三是综治中心每周开展研判,将治安突出问题列入综治中心研判内容,例如,排查梳理有关不良未成年人夜不归宿、飙车炸街的情况通过交办书交办属地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妇联、团委等部门上门家访,会同学生家长共同研判、共同管理

四是对涉矛盾纠纷、诈骗、打架斗殴警情多发的都杨镇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经过整治,都杨派出所接报原始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6.49%。其中,原始打架斗殴类警情同比下降36.17%

11.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及时沟通省技术专家解决跨部门大数据平台系统技术问题,推动平台案件全流程、全案由录入流转,案卷按省规定双轨制运行。

二是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政治轮训、同堂培训等,进一步提升政法干警政治素养与职业素养。同时,通过推动区检察院、区法院通过组织培训、组建办案组、以老带新、旁听检委会等方式,加大对年轻检察官助理、法官助理的培育力度,为未来的检察官、法官积累办案经验,推进阶梯式发展。

三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在政法各单位晋升职务职级考察时,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巡察以来,委机关班子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有关实施办法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共4次。

二是班子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有关实施办法和研究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时,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分别结合业务工作作交流发言。

三是强化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制度。分管领导每月参加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其他班子成员参加或组织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13.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是坚持单位“一把手”主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是完善机制制度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更新调整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建立健全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舆情应对方面学习培训,提升政法干部舆情风险化解能力。

14.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召开委机关班子(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持续加强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应对能力学习培训。巡察以来,我委共开展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系统性、专题性的学习教育5场次,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加强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发布内容质量关,确保表述规范准确。线上注销了“云安扫黑”“云安反邪”两个更新不及时的微信公众号,将资源集中整合到“云安政法”公众号,强化日常运营管理,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反馈以来,“云安政法”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8条。线下统筹协调各镇和政法各单位全面加强对本单位开展的户外宣传展板、LED等宣传标识标语的排查,要求对内容表示不规范、有错漏的第一时间更换或下架,切实加强政法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早抓小工作方面

15.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巡察以来“一把手”对3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3人次。

二是加强对谈心谈话工作管理。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围绕思想交流、工作沟通、关心关爱、听取意见、警示诫勉等内容,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台账记录。

16.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深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委政法委委员会议坚持每半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以上,2025年共召开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次,督促政法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案为鉴,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时刻保持自警自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建立完善政法干警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政法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政意识。巡察以来,区委政法委制定印发《云安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问责问效情况定期通报会商报备制度》,组织对区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开展了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政法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如在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设置警示教育课程,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反馈以来,区直政法单位共开展12次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人员470多人次。

17.统筹协调政法单位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持续推动“全民反诈”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派出所民(辅)警等结合日常走访工作,深入开展多发诈骗类型警情预警宣传,向辖区群众揭露高薪引诱赴缅北、柬埔寨、金三角等境外务工真相,指出“两卡”、洗钱、引流等帮信违法犯罪危害;组织有关单位“精准滴灌式”宣传活动142余场(其中大型宣传活动8场),同时在“云安政法”“云安公安”“云安融媒”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简报250余篇,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做到“以宣促防”。

二是加强禁毒工作宣传。巡察以来,共组织推动各镇各单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215余场次;组织推动联合应急、市场监管、交通、林业、农水、治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督导各类检查:排查娱乐场所72间,排查寄递行业42家,踏查制毒、种毒风险重点部位9处,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121次,禁毒宣传活动215场。

18.积极践行为民宗旨。

一是结合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深入摸排梳理信息网络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集中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巡察以来,集群战果居全市前列。电诈警情、立案数、损失数保持三下降,打击治理总体绩效排名全市第一。

二是深入开展“八大”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整治以来,自然资源行业行政执法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7%,交通运输行业超限车辆总数(含“百吨王”)及超限率实现“双下降”,道路运输秩序持续规范。

三是纵深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巡察以来,共发出“三书一函”65份,整改完成50份,行业整治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巡察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816宗,区超限车辆总数及超限率实现了“双下降”。

五是开展金融放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巡察以来,共排查全区有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27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1宗,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9.严格财经纪律。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新修订的《云安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加强对政府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财经制度的学习,严格审批所有开支。明确支出5000元(含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大额支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支出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大额支出,经班子集体研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并附上班子会议纪要。

二是对本委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实,该列入管理的立行立改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2024年购买的美的洗衣机已补录入资产系统,综治中心(石城新址)新购置的空调、办公家具等已按资产管理规定录入资产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举一反三,对之前未完成固定资产登记的114个村级综治视联网设备设施完成资产确权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三是认真学习2025年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总〔20251号)和《工会会计制度讲解》,规范工会会计核算。

20.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财经制度的学习,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如2025年区综治中心办事大厅及配套场所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石城新址),有关资料送区投资审核中心备案后在智慧采购云平台上进行;相关物资采购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智慧采购云平台上进行采购

二是针对平常采购办公耗材采用记账式,根据本委日常所需与供应商签订《办公设备耗材采购和维保服务合同》,按实际发生额每季度或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时视金额大小按本委财务制度实行审批。

21.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云安区委政法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登记、审批等程序,严格公务用车监管。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审批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和调配,建立完善车辆使用事前登记制度和线上申请,详细记录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等信息,还车时严格登记里程数、油耗、费用等情况。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培训。定期通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严格车辆审批调度,规范公车用车使用。

22.加强作风督查巡查。

一是2025623723日对区检察院、1013日至1113日对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开展了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实现对区直政法单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全覆盖。

二是2025715日印发《云安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问责问效情况定期通报会商报备制度》,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力度。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反馈以来,区直政法单位共开展12次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人员470多人次。  

23.督促政法单位落实“三个规定”。

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防止党员干部干预执法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规定》,明确要求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如实规范记录填报,并转发至政法各单位,要求政法各单位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同时,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在委机关办公场所悬挂“三个规定”的有关宣传内容和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是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列为政治督察、执法司法检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24.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抓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落实专人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指导。巡察以来,我委共召开班子会议18次,其中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11次,出席7次。

25.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开展学查改。

一是委机关党支部持续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深入查摆剖析。班子集体和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45个问题清单进行查摆,共查摆问题45个(委机关班子集体4个,党支部委员会3个,科级干部个人20个,关键岗位人员12个,股级以下干部6个),共制定整改措施45条。

二是抓实问题整改,务求整改实效。区综治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已于202581日搬迁至石城镇石城大道198号与石城镇综治中心集合办公、共建共治。区综治中心建立完善了“13510”全链条解纷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基本做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我委探索实践的“融合社会‘N力量’打造基层治理先行地”项目,纳入区“百千万工程”标志性成果项目。巡察以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已实行销号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方面

26.推动政法单位落实股级干部任免报备工作。

一是20251017日印发《关于做好政法单位2025年股级干部任免报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督促政法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任免工作实施办法》,及时做好股级干部任免报备工作。

二是建立政法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报备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政法部门股级干部任免情况。巡察以来,政法各单位共向我委报备2025年股级干部任免8人次。

27.加强政法干部干事创业导向。

一是加强正向激励,扎实开展党员积分和星级评定、平时考核、职级晋升,职务提拔、岗位交流等工作,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如机关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凝聚力;提请区委组织部对2名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了职级晋升;提任2名年轻干部为委机关内设机构正职。

二是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平时考核、工作表现等情况优化实施委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和星级评定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动力。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班子会议、思想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了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教育管理。巡察以来,我委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共开展谈心谈话23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

28.优化队伍结构。

一是组织业务人员进一步学习《云浮市云安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干部任职均按有关文件进行了交流轮岗。

二是针对原调研室主任任职同一岗位超8年仍未进行轮岗的问题,我委已于2025114日召开的班子会研究,决定免去其调研室主任职务。

三是针对个别中层领导岗位空缺时间较长问题,我委已结合单位实际,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对空缺的内设机构主任职务及时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任2名年轻干部为调研室主任、法治监督室主任。

四是目前区委政法委设置事业编制的区级综治中心核定编制为6名,比原来增加4名编制,在岗人数为3人,1人正在办理调任手续。

29.严格执行政治轮训制度。

一是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执行《云浮市云安区政法队伍政治轮训规定(试行)》,积极组织政法干警参加各类政治轮训。巡察以来,政法各单位共开展全区性政治轮训1期,内部政治轮训9期。

二是加强对政治轮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每年制定政治轮训计划,督促政法各部门配合做好跟班、考勤、请假等工作。如2025123日至4日举办的云安区政法系统2025年政治轮训班,区委政法委切实加强对培训班的全程管理和监督,安排专人跟班,负责做好考勤、请假、课堂纪律等方面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30.加强干部培训。

认真落实《云浮市云安区政法干警同堂培训工作制度》,定期举办同堂培训。巡察以来,共举办同堂培训班4期。同时,还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加强对各镇各部门的培训指导。如:2025815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5829日,区法学会结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双百”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1场;依托区综治中心搭建云安区法学专家咨询工作室,协助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案件45宗。202598日至16日,区扫黑除恶办组织开展推进2025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并现场进行培训指导。

31.规范召开党内会议。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员大会制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委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整改以来,顺利召开第三、四季度党员大会,明确会议主题、标题,严格会务管理,不扩大参会人员范围,规范会议记录。

二是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订委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规范各环节流程和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会前确定主题认真学习,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党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20261月,委机关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委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

32.规范发展党员。

一是组织支部委员会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增强高标准发展党员意识,熟悉培养发展党员流程和规范。

二是20257月,委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了1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时,严格按规范流程进行发展过程严肃规范,记录完善。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33.认真开展对巡察发现区直单位共性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

202566日,召开委机关班子(扩大)会议,传达区委巡察办有关巡察整改情况通报,研究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涉及我委整改台账中共性问题的自查整改情况。2025725日,召开委机关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和共性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202588日,召开委机关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有关整改方案和共性问题的自查整改情况。20251029日,召开委机关班子会议审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共性问题的自查整改情况

34.严格落实对七届区委第五轮共性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针对七届区委第五轮五大类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共查找相关问题13个,均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其中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由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领导党支部和办公室为责任股室政治理论学习缺乏自觉性问题由分管负责同志为责任领导,办公室和党支部为责任股室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方面问题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为责任领导办公室 、维稳工作室牵头、各股室配合内控机制不够完善方面问题由分管负责同志为责任领导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对整改不重视不上心问题由主要负责同志为责任领导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以上问题均压实整改责任人和责任股室。目前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5.落实对上一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

一是抓“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取得良好成效。重新修订委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针对区综治中心搬迁到石城镇的情况,及时调整党小组,保证区综治中心党员正常的组织生活。提前谋划制订委机关党支部2026年学习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三会一课”计划,有条不紊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于202512月底召开委机关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重点抓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

二是抓“维稳风险隐患仍突出”问题整改取得良好成效。坚持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守安全底线,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实现了“八个不发生”的目标。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政治安全防线持续巩固,严格落实等级响应机制。

三是抓“支委会代替班子会讨论三重一大”问题整改取得良好成效。巡察反馈以来召开支委会8次,均没有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委机关班子会议1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项。

36.严格落实对巡察共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组织干部职工多次学习《云安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所有开支均严格执行政府财经制度和本委新修订的《云安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二是加强开支事项事前审批、监督评估、开支审批等重点环节审核把关,确保手续完善、票据齐全、逻辑严密、合规合理。10000元以上重大开支,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派驻纪检组审查。开展整改以来,各项开支均严格按财经制度办理。如2025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多笔万元以上支出,主要是区综治中心升级改造(搬迁石城新址)的工程建设、采购空调、办公家具等支出,均经班子会事前研究决策、办理事前审批和事后大额支出审批手续,确保支出合法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劲头不松、目标不变、久久为功,自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改进政法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明确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室(中心)的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抓实后续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严格对标巡察整改标准要求,抓紧抓实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完善相关佐证资料,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对于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细化后续推进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成果应用,推动工作发展。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质效、提升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以抓好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推进问题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巡察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体现在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中去,以更高水平的牵头抓总、更高效率的统筹协调、更高质量的督办落实,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安、法治云安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8613251,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明珠路3号,邮政编码527500;电子邮箱:yazzb251@126.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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