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慧政务    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云浮市云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5616日至8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10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党员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端正思想认识,全面认领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上来,为持续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各委(室)主任为组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委(室)负责人牵头负责本委室)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责任链条无缝衔接整改任务落地落细落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源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四个机关”建设工作方面

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会议活动,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二是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质效。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优化学习安排,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报告会等形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持续推动学用结合。通过学研结合的学习模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系统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机关干部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岗位实际,进一步深刻理解人大制度内涵,为依法履职筑牢思想根基。

2.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深入学习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履职的政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强化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先后完成文化领域、医养结合等6项专题调研,监督推动我区相关工作落实见效。三是建立健全“审议-交办-跟踪-反馈”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对区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评议意见等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持续跟踪落实,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提质增效。四是精心制定《云安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7种方式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工作,以实干实绩助力云安高质量发展。

3.夯实代表工作基础。一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理论+实践”结合、“专题+定制”的培训方式,组织专题定制、理论实践等多类型培训共计30多场次提升人大代表学法普法、依法履职意识。二是落实“双联系”制度。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性到镇开展联系代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驻站接待群众联系相关代表工作,并通过配合调研视察等监督活动开展联系代表,期间人均达2次以上,有效带动基层人大代表积极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建设。进一步推进联络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强指导各镇依托联络站点规范开展活动,并结合站点实际,开设“扫码”线上联系代表机制,让群众有意见反映可随时联系人大代表,让代表履职渠道更加多样化。

4.规范人大信访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干部素质。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进一步提升机关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严格落实跟踪监督和回访问效工作机制,完善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对转办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和回访,同时,加强与办理单位沟通,及时了解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杜绝超时未办、超时不办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定期汇报和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每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信访工作情况,推动人大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5.做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加强对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领导,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题会议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审查反馈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机关及各镇人大进一步充实备案审查队伍,组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五委一室”及区司法局相关人员开展了备案审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对全区7个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检查和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镇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三是完善审查标准体系。印发《云浮市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完善审查标准,并结合云安实际加强适当性审查。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机关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和突发敏感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坚持每月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暨防范化解网信领域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会,充分结合人大实际,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防范化解。三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筑牢机关干部的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全面提升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落实,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对“云安人大”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管理。

(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抓实党员学习教育。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增强政治自觉。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精神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机关党员树立“查摆问题是政治责任”的政治自觉。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召开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引导全体支部党员对照五个方面查摆剖析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照照镜、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深化开展。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对机关党建、信访维稳、保密、普法、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工作汇报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汇报,有效推动各委(室)和机关党支部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组织分管及负责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落实常态化复核机制,定期开展复查,尤其是对走访慰问、调查研究等下乡活动报销附件的审查,做到报销凭证及附件齐全,杜绝随意扩大开支范围、超限额开支等问题发生。

3.强化工作经费监管。一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会经费开支规定,规范工会经费开支使用。二是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各项政策规定的学习和掌握,提升业务水平,增强经费管理意识。三是细化报销凭证审核标准,明确工会活动支出、福利支出、慰问支出等各类经费支出报销所需票据、证明、审批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凭证不规范问题。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是提高政治意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高支部委员党务工作业务知识,并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党支部各项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夯实基础。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开展了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与党员的联系。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为党支部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夯实基础。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进一步提高支部委员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落实机关党支部一名委员专门负责党务工作和党支部相关会议记录,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同时,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由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会前严审会议方案和审核议题,从机制上杜绝非党员参加党内会议以及行政业务议题列入支委会的情况发生。二是进一步提高机关支部委员做好党务工作特别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对发展党员档案及发展流程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流程、会议记录和档案材料记录规范、一致

3.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加强制度薄弱环节管理。修订完善《云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明确了各委(室)的考勤监督检查责任,推动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考勤制度要求进行日常管理,明确各委(室)主任工作管理责任,落实各委(室)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每日考勤工作,确保考核制度落实到位。

4.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一是立即开展自查。组织专人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持有情况开展专项排查,逐人核对、逐项登记,严格落实集中统一保管。二是加强学习。重点学习了因私出国(境)备案范围、请示报告、申请审批、证照管理等方面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提升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严格落实证照集中统一保管制度,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证照集中收取、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提醒调入、调出干部按规定时限将因私出国(境)证照交单位集中统一管理。

(四)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落整改工作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审议巡察整改有关工作方案,调度重点任务,部署下阶段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强化推进落实力度,严格履行整改职责。二是落实责任传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逐级传导压力。三是强化工作标准,推动整改到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细化整改方案,逐级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时限到、任务完、目标达、持续抓,达到推动工作落实和作风建设双提效。四是实行台账管理,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检查整改进度和成效,着力在工作制度上和工作机制上进行完善,推动巡察整改规范化、常态化。

2.严格审核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涉及机关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人,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党支部委员党务工作学习,切实提高机关党支部委员党务工作水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定期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加强支委干部的党务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确保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集中整改阶段共召开支部支委会会议9次、党员大会7次、党课3次,各项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开展,并将坚持持续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问题整改,打好攻坚“持久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问题导向不松懈,坚决摒弃“一阵风”式整改模式。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精准检视问题整改是否彻底、措施是否固化,坚决防止问题隐形变异或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常态化推进、长效化落实,定期听取各委(室)负责人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二)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火墙”,推动治理效能提升。严格秉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原则,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完善有机衔接。重点围绕人大监督、代表履职保障、机关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对现有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全面梳理修订,着力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框架,从源头堵塞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机关日常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深化成果转化,提升发展“加速度”,赋能人大高质量履职。立足巡察整改取得的显著成效,主动做好“结合”文章,将整改成果与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过程中激发的履职热情、锤炼的务实作风转化为推动人大监督、代表履职工作等重点任务落地的具体举措。围绕巡察反馈的人大监督作用发挥、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关作风建设等薄弱环节,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以整改实效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工作质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将其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树立“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激励机关干部在新时代人大工作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常态化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改进机关作风,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动态跟踪整改成果巩固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整改措施,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高质量履职、服务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8613136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文华路239,邮政编码:527500;电子邮箱yardb@126.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67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02912号-1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030200001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