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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本办法所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使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包含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库区基金、省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等投资实施的后期扶持项目。

  二、本办法适用范围

  在云安辖区内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库区移民村及辖区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

  三、项目如何立项申请

  项目应当结合移民村实际需要及移民意愿,由移民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班子通过后,再由区水库移民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移民村或者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工作。

  四、项目法人组建

  项目法人可由项目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组建,也可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组建。

  五、项目如何组织实施

  年度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每季度向市水务局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前期工作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规模、标准和内容。

  项目总概算确定后,以此为依据严格控制,不得超概算。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调整概算的,应报原批复单位审批。

  六、项目组织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水务局备案。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移交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产权所有人负责。

  七、项目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水库移民工作服务中心)应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对不按有关规范和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责令项目法人和相关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对违规并拒不纠正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19年7月27日


政府文件: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 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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