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为广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顽疾”进行了规范,涉及公共场所、公共卫生、交通、城乡社区、旅游、医疗、校园、网络、家庭、饲养宠物等十方面。违反《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群众认为,《条例》明确了各类文明行为准则,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在内容上充分体现了鲜明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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