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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和废止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77号)《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府〔2022〕2号)《云浮市云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安区府〔2022〕5号)的规定,定期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清理结果包括哪些内容

  (一)修改3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废止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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