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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省事”帮你一站式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
    为进一步规范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工作,实现高效便民服务,近日,省公安厅修订出台了《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起去关注下。
    《规定》明确了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四类申办事由,规定了证明的有效时间范围,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广东省户籍人员,公安机关出具申请人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原户籍人员、持居住证的暂住人员、港澳台人员、外国人,公安机关出具申请人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且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规定》还明确,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省公安厅统一开发省级无犯罪记录证明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省内网上申办。
    据介绍,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现场办理、情形简单的可当场出具;对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办理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为真正实现群众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零跑腿”,目前省公安厅正与邮政部门沟通对接,将于近期开通“快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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