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除珠三角9地市外,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通知》明确提出,要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禁止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部署要求,除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地市属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粤东西北云浮等12个地市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同时,取消云浮等12个地市已经实施的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有市民认为,“限迁”政策的解禁有利于二手的车流通,对推动我省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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