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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率先出台《方案》整治“为官不为”

今年5月,云安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云安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大力整治“为官不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一、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整治的重点包括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谋改革促发展,履行领导责任方面,落实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的分工任务,承担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职责,行使司法执法职能,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和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等八方面31项的内容。整治范围是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其它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的在职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二、明确要求,确保实效。《方案》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督促落实。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良倾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抽查和通报,确保工作有效推进。三要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区项目办等部门信息互通,建立“为官不为”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和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结果运用机制。四是要强化甄别区分。各单位要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本单位、本系统内允许试错、容错免责的机制,最大限度宽容干部在履职尽责中的失误错误,释放支持改革、遏制腐败、鼓励担当、宽容失误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五是要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电视台、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报道正面事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三、明确时限,倒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5月起至2017年9月(根据市治理办意见有关精神延长至2018年6月)结束,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全区综合整治相结合方式,其中各单位按自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分步实施,全区综合整治则通过受理投诉、明察暗访、专项巡察、案件查办、通报曝光和正面宣传等方式进行。

四、明确目标,扎实推进。通过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充分调动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督促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不甘人后、钉钉子和担当勇为”三股精神,做到既干净干事,又主动谋事,以上率下推动全区作风建设持续好转,以担当作为、勇于争先的态度,围绕区六届党代提出的“两大主题”和“三个重点”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凝心聚力谋求云安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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