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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红十字会法》正式施行

从相关方面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近日正式施行。新《红十字会法》着重强化对红十字会的监管,增设了“法律责任”专章。

新《红十字会法》规定,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情形进行明确,如违背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等,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损害红十字会名誉等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利用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牟利的,有制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红十字会名誉等情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新《红十字会法》还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有群众表示,新《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对促进红十字会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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