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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决定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

文件予以修改的决定


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根据省、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经政府同意发文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安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20241219



附件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3


一、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安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安区府办20228号,202283日印发)

内容:

删除文中第二点的第(四)项、第(七)项、第四点的(二十四)项的内容。

上述内容修改后,对文中序号作相应调整。

二、《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云安区府办﹝2023﹞2202343日印发

修改内容:

(一)将第一条中“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修改为“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

(二)将第三条第三款“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修改为“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必要时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将第四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或区自然资源局”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或区林业局”

三、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安区财农〔20225号,2022121日印发)

修改内容:

(一)将第一条中的“《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安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区府办〔20198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修改为“《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3137)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七条“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标准: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考评结果,对考核合格者定额内用水的提价部分进行补贴,超定额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利用地下水灌溉的暂不予补贴。考核不合格者,不补贴。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区财力等情况可适时调整完善相关补贴政策。”修改为“精准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超定额用水部分不予以补贴。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区财力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相关补贴政策。”

(三)在第七条后增加一条“精准补贴方式:采取直接补贴与间接补贴结合的方式实施。既可以按标准直接补贴到用水主体,也可在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核定用水主体应缴纳的水费额度后,先将用水主体按规定可享受的精准补贴折算为一部分水费予以扣除,剩余水费再作为用水主体实际需缴纳的水费;折算为水费的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可以与供水管护主体直接结算,用作日常管护支出。”

(四)在第九条后增加一条“节水奖励方式:采取直接奖励与间接奖励结合的方式实施。既可以按奖励标准直接奖励到用水主体,也可在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核定用水主体应缴纳的水费额度后,先将用水主体按规定可享受的节水奖励折算为一部分水费予以扣除,剩余水费再作为用水主体实际需缴纳的水费;折算为水费的奖励资金,财政部门可以与供水管护主体直接结算,用作日常管护支出。同时,节水奖励资金还可通过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等方式实施。”

(五)将第十四条“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资金来源包括统筹整合上级安排水管单位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和其他的有关涉农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纳入区财政统筹安排。”修改为“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资金来源包括统筹支持农业水价改革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涉农资金、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有关农业奖补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可折算抵扣为水费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水权转让费等资金,不足部分纳入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上述内容修改后,对文中序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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