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核销中材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重大事故隐患的函
云安监函〔2018〕72号
中材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
2018年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石场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你石场的采场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对该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挂牌督办。你石场按整改要求,于2018年2月制定了《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采场上山道路整改方案》,并经专家审查通过。随后,你石场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施工,完成了台阶降段,使运输道路的纵坡平均坡度降为10%以下,同时实行轻、重车道分流措施,于2018年10月26日聘请专家对道路整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同意通过验收”。经我局现场复查核实,你石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现对该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予以核销。
特此函告。
云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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