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在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云安区审计局局长 刘 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机构改革方案,今年3月我区正式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区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一年来,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及有关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公共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在严肃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的年度预算,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家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得到规范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扶持实体经济,培植壮大税源。全面贯彻落实惠企政策,全力开展“融入新区、发展日化、建设旅游”为经济发展引擎的招商引资工作,并从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多方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云浮市实体经济十条和民营经济十条等相关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全区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13%。
——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资金绩效。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支付及安全高效运行;积极压控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全方位为财政资金促质增效。
——化解政府债务,防范各类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及新增债券资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规避债务风险,切实提高债务风险防范意识。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同时,相关单位完善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区财政局组织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1876万元、总支出246405万元(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820万元、总支出1379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9万元、总支出9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政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
2.预算管理方面。一是未经批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财政资金。三是违规列支暂存,虚列本级财政支出。
3.1间国企公司未及时上缴2017年度利润分成。
4.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一是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展滞后,省级补助资金沉淀在区财政局;二是财政国库提前列收列支转入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户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三是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中心收入专户存量资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
5.有2个部门购买工作服装不符合有关规定。
6.财政管理的其他方面。一是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二是往来款项逐年增大;三是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对原市环保局云安分局、区住建局2018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9个下属企事业单位。审计结果表明,上述2个部门及9个下属企事业单位能较好地履行单位职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个部门年初安排的项目资金总额预算执行率仅为18.63%;挪用项目资金用于日常经费支出;未及时划拨下属单位资金。
2.1个部门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超标准报销扶贫下乡补助。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收回上述违规发放的补助款。
3.“三公”经费管理方面。1个部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1辆;未严格登记公务用车的行驶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未实行单车核算;违规在六都镇和石城镇茶洞片区范围内使用公务用车。
4.1个部门向下属单位转嫁计划生育奖励金及饭堂伙食费。
5.1个部门及其下属1个事业单位多支付项目工程款、监理费及第三方费用等。
(三)乡镇财政收支审计。
对白石镇2012年5月至2017年10月、镇安镇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的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2个镇的财政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个镇2015年1至7月无依据收取各村(居)委支持巡防队经费。
2.1个镇挤占公路建设、工业园创建等项目资金,挪用水利项目资金,未将结转超过2年的项目存量资金上缴财政盘活处理。
3.1个镇有7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能按规定足额享受生活补助。
4.2个镇滞留非税收入。
5.2个镇的货物(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6.2个镇使用借据白条抵顶库存现金;超出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
7.2个镇存在账外资产;1个镇有2宗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资产登记。审计指出问题后,2个镇已补登固定资产。
8.内控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2个镇的往来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2个镇在支付工程款、办公用品、购买食品等费用时未附明细清单、工程合同等资料;1个镇的部分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记账。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未在省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8年村卫生站医生年度考核工作;未足额安排2017年度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区级配套资金;未按要求完成2017年度全科医生培训目标任务;截至2019年3月底,有36间2018年底前已建成的村级卫生站仍未投入使用,占全区已建成总量的92.31%。
(二)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2018年度有6宗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超承诺时限办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未实现压缩法定时限70%以上;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材料不够优化,如办理排污许可证延期时要求企业重复提交资料等;《办事指南》未完善,如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内容不够完整或与窗口的《办事指南》内容不一致等;未按规定向办事企业当场出具受理凭证。
三、区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人民医院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人民医院的财务收支及医院运营情况整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未按要求填写接待清单,未附派出单位公函;购买洋酒等用于公务接待。
(二)擅自收取实习费、进修费;违规多收患者医疗费用。区审计局下达了审计决定后,区人民医院已于2019年2月将上述违规收取的费用上缴国库。
(三)内控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未能向审计组提供2017年度医院收费系统电子数据库文件;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票据管理不够严格,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工作餐费未附消费明细清单、报销标准不统一,购买食品支出未附明细清单及货物验收资料等;对药品和材料盘盈未查明具体原因;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没有预算和结算等资料。
四、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对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7个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涉及金额12638.72万元;对云安区整区生活污水处理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等39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大多数工程项目基本能执行国家的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有7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154.22万元。审计已对上述多计的工程造价进行了核减。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但仍未按规定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预算审核;二是1个项目变更设计未经原审批机关审批,工程未全部完工却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三是有7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开工,有3个项目未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擅自进行设计和施工,有3个项目未按立项批复时间开工建设,有2个项目的监理人员、监理合同、竣工验收等方面管理不够规范。
2.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1个项目擅自终止招标活动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针对工程设计费的投标报价项目;1个项目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1个镇个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五、教育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区2017至2018年度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以下简称山区农村教师补助)、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政策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拨付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基本能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山区农村教师补助方面。一是都杨镇山区农村教师补助未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二是抽查白石镇的全部小学、都杨镇的全部中小学校发现,两镇在发放补助前均未按规定对符合发放政策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方面。一是区教育局未按规定编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到位;二是区教育局对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三是校舍维修支出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三)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拨付方面。一是预算管理体系不完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细化到具体的学校;二是区财政局未将补充提高小规模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补助列入年度预算;三是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未及时划拨。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对白石、镇安2个镇党委政府以及原区畜牧局共5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基本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推动镇域经济和部门事业科学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一是1个镇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先支出后开班子会研究审批,集体决策流于形式;二是部门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没有按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决策。
(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一是2个镇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1个镇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5辆;1个镇和部门未严格登记和公示公务用车的行驶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未实行单车核算等;部门未对公务用车进行定点维修,违规在六都镇和石城镇茶洞片区范围内使用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公务用车费用。三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个镇和部门的公务接待支出没有派出单位公函及接待清单等;1个镇违规购买土特产用于公务接待;1个镇和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业务接待费;部门部分业务接待陪餐人数过多。1个镇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违规使用现金支付“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审计指出问题后,2个镇和部门均出台或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和税收政策性减收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收支矛盾,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积极培植税源,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在保工资、保运转情况下,量入为出,优先安排资金用于推进改革、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确保我区经济正常运转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二)切实提高预算和绩效管理约束力。一是要进一步抓好《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提高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二是要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前期准备工作,扭转因项目建设滞后导致财政资金结存闲置等不良局面;三是要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控制力和约束力,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三)加强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合同管理,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市场监管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强化项目绩效理念,确保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严肃财经法纪,强化整改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切实施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各项经济活动规范、真实、合法。要严格落实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严肃整改问责,切实将防控问题发生、整改堵塞漏洞与推动改革发展、强化内部管理有机结合,实行标本兼治,防范重大问题屡查屡犯。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新时代我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美丽云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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