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16日在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云安区审计局局长 彭振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全区经济运行平稳,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加强统筹管理,收支矛盾得到缓解。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0.18%、122.33%;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政策倾斜,加大对我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着力缓解收支矛盾。
——优化支出结构,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扶贫、污染防治、化解债务支出37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8%;教育发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1.1%、71.3%、0.52%,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推进财政改革,资金使用绩效得到提高。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财政资金的整体管理水平;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将结转超过2年的存量资金9017万元进行清理盘活,全方位为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健全体制机制,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整改工作落实。有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达到7.9亿元,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的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3819万元、总支出222615万元(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669万元、总支出1964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0万元、总支出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未纳入市统筹的部分,下同)30624.52万元,总支出28058.44万元,当年结余2566.08万元,滚存结余32868.2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决算编制合法性、规范性方面。一是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其中:非税收入滞留专户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导致决算草案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2.35万元;未将区金叶公司和区腾安公司上缴款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涉及金额309.92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9个项目、金额76742.64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由区财政局代编预算,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617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352万元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三是预备费设置比例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0.83%,未达到《预算法》规定1%至3%的比例。
2.财政收支真实性方面。虚列本级财政支出27327.65万元,其中:对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共计27251.86万元违规列支暂存虚列支出;列收列支教育经费当年未实现支出75.79万元。
3.预算硬约束方面。无预算、超预算拨款3229.92万元,其中:无预算拨付区金叶公司改革发展资金229.92万元;超预算拨付园区管委会融资溢价款及本金3000万元。
4.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部分重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资金统筹整合和项目推进不到位,项目进展缓慢,导致当年未能实际支出,涉及新增债券、涉农、教育现代化等项目资金合计15928.6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今年首次组织对全区62个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延伸审计了8个所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般性支出总体得到控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方面。有2个部门27个年初安排的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资金2791万元,19个上级追加的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10%、涉及未支出资金1254.76万元;区交通局有47个历年结转的项目未能如期完成,1145.62万元资金被滞留,840.74万元资金被清理,政策目标未能实现。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区畜牧局支付局年终总结大会及民主生活会午餐、晚餐费共0.24万元。
3.规范津补贴方面。有9个部门违规支付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用30.19万元;有3个部门违规发放加班、差旅费等补助1.92万元;区交通局擅自提高标准发放驻村干部交通费补助1.09万元。
4.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有4个部门违规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使用公务用车;有13个部门未严格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有7个部门未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有3个部门公务用车维修无事前审批手续;有4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28.45万元;有13个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未进行单车核算,不利于公务车费用管理控制。
5.公务接待管理方面。有13个部门及单位无公函或邀请函接待,涉及金额72.99万元;有15个部门及单位未按要求填写接待清单,涉及金额71.05万元;有6个部门公务接待无事前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9.34万元;有5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1.79万元。
6.会议费管理方面。区工商联未按规定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涉及会议费支出0.81万元;区司法局有3笔会议费报销凭证未附参会人员签到表,涉及会议费支出1.34万元。
7.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区交通局挪用交通建设基金40.47万元用于日常行政支出,未经批准擅自调整结余的专项资金支出用途1.88万元。
8.政府采购方面。有17个部门及单位购买货物(服务)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97.91万元。
9.资产管理方面。有3个部门资产账实不符,其中少计3处房产、涉及建筑面积178平方米,少计1宗地块、涉及土地面积900平方米,少计办公设备1套、总价值5.39万元;区教育局1处房产未及时办理资产权属登记;区民政局2处房产对外出租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10.收入管理方面。云安中学教育收费55.48万元未上缴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违规缓征非税收入225.52万元;有5个部门及单位的311.86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11.内部控制方面。区教育局未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区畜牧局违规在国库集中支付户大额提现后存入基本户使用,涉及金额12.80万元;2个部门及单位的差旅费审批手续不完备、制度执行不严;有11个部门及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违规使用现金支付“三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金额28.13万元。
12.其他方面。富林镇政府职工饭堂工程历史欠款余额底数不清,存在多支工程款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风险。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至2020审计年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抽查了14个单位,抽查资金1850万元。重点抽查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及“复工复产复市”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截至2019年6月底,区人民医院共拖欠38家民营医药公司账款351.87万元达半年以上;区地方公路站拖欠企业押金0.2万元长达8年才退还。
(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政策方面。有7个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缴存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X868线莲塘至富林公路路面大修工程、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13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并对其中的6个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涉及资金8067.2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大多数工程项目基本能执行国家的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有4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502.32万元。审计已建议相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
(二)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1.基本建设程序方面。有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开工;有2个公路路面改造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纳入近期计划报发改部门批准。
2.招标采购程序方面。有3个项目多计招标代理费,涉及金额4.93万元;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有2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有2个水利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专家人数、施工招标公告发布至发售招标文件的间隔时间不合规;有4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有1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聘请涉及村庄农民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2016至2018年度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扶贫办基本能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扶贫工作总体良好。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使用方面。一是区扶贫办对扶贫资金投入企业监管不到位,导致667.26万元的扶贫资金被违规使用;二是部分养殖类项目支出“泛福利化”,违规向贫困户分发水牛、鸡苗、饲料及化肥等,支付扶贫专项资金3641.32万元;三是“630”捐款历年结余资金11.07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二)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区扶贫办未按规定建立扶贫开发项目的本金和收益统计台账,绩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有3个镇的财政结算中心未按规定对扶贫开发资金进行专账核算,未能准确反映扶贫开发资金的投资去向。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地方经济环境制约,我区可支配财力不足,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难以精准,导致无预算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仍有发生;二是有关部门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往往出现“钱等项目”的现象,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三是一些部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不够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三公”经费等支出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四是部分公共投资项目业主依法建设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工程建设管理中问题频出。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区各部门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和税收政策性减收影响,切实抓好财政税收、非税收入及基金收入的组织工作,齐抓共管,应收尽收;要加大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力度,积极培植税源;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缓解收支矛盾,确保我区经济正常运转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精准性。一是要进一步抓好《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提高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二是区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实做细做准项目储备、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前期准备工作,扭转因项目建设滞后导致财政资金结存闲置等不良局面;三是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加强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提升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意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合同管理,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市场监管行为;二是着力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严格执行工程概预算对工程造价的约束,强化项目绩效理念,确保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审计局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决策部署,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截至2020年3月底,区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93.36万元,区慈善会、区红十字会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接受捐赠资金838.36万元、捐赠物资4.42万件。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社会各方面全力支持,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审计查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方面的问题共12条。截至2020年7月底,已督促整改到位问题11条。具体如下: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方面,督促区财政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80万元;纠正区发改局物资存放仓库管理不规范、出入库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制订相关工作机制等问题。二是社会捐赠款物筹集管理使用方面,追回已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的捐赠资金768.86万元;推动区慈善会及时拨付非定向捐赠资金206.74万元;促进区慈善会、区卫健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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