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
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 8月22日在云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云安区审计局局长 陈丽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248”战略目标体系、“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区委“426”跨越式发展攻坚战,依法履职担当,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区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多渠道挖潜增收,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大力盘活公共资源,成功盘活停车泊位、屋顶光伏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为全区财政增收3.5亿元。积极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14.5亿元,为全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提供资金保障。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有力保障。积极应对财政支出压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总量同比减少257万元、下降26.5%。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共安排20.87亿元用于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
——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坚持把“百千万工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推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共统筹安排2.5亿元用于典型镇村培育工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62亿元投向农村公路建设、污水治理、高标准农田等领域。
——整合监督部门力量,审计整改落地见效。推动整合人大、区府办等部门力量,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5年6月底,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4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到位72个,整改完成率86%,整改问题金额达到8.52亿元,推动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8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31亿元、总支出28.3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61亿元、总支出16.8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6亿元、总支出0.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级统筹部分)总收入1.57亿元、总支出1.1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编制的国有企业股权分红、股权转让等项目收入目标未完成,涉及金额1768万元。
2.预算管理不到位。区财政局将各公立幼儿园保教费直接从财政专户全额返还给各幼儿园、用作日常运作支出,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513万元。
3.财政收入征缴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区财政局未追缴24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6万元;二是区腾安公司等7个单位滞留非税收入115万元;三是区自然资源局等3个单位缓收非税收入930万元。
4.重点领域资金保障不足。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道路交通、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涉及金额合计486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结合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关注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及项目主管部门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有效拉动政府投资。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区长丰公司采购预算编制不实,为2所学校采购的饭堂和厨房设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均价;对合同履约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设备安装费、运输费等12.56万元。
2.验收环节把关不严。鲲鹏初中购进的同一批电脑,有421台存在“同质不同价”“同价不同质”等问题,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电脑出现3种不同的单价,涉及多计金额2.82万元。
3.设备闲置浪费。一是区教育局和区长丰公司擅自为鲲鹏二小采购的354台电脑加装国产操作系统,由于教学软件不兼容等问题,加装的操作系统全部闲置,浪费资金25.49万元;二是区教育局和区长丰公司未按学校实际需求购买设备,导致大量设备设施闲置,涉及金额404万元,如鲲鹏二小共采购电脑353台,闲置253台,闲置率高达72%;三是区第二人民医院儿科开设计划搁置,52套儿科医疗设备堆放在杂物室,闲置超过8个月,涉及金额169万元。
4.资产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区教育局等3个主管部门未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和教学设备设施等资产办理移交及登记入账手续,存在大量账外资产,涉及金额4.38亿元,投入使用最长已超过4年。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财政管理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全区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基本能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区文广旅体局等8个单位未及时对存量资金进行有效清理盘活,涉及金额96万元,资金沉淀在银行存款基本账户的时间长达1至4年不等。
2.购买服务管理不严。一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1项服务合同定价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重复计费导致合同 价格虚高等问题,涉及金额21.78万元;二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公路事务中心的3个服务项目确定合同金额依据不足、决策不科学等,涉及金额468万元;三是镇安镇政府核实工程勘察服务费用不细致,在对方未提供初步勘察服务的情况下,未调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3.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专项经费中违规列支日常支出、超比例计提管理费等,涉及金额33.44万元;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力度不够,滞留驻镇帮镇扶村资金1.67亿元、支出率57%;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摞荒地复耕复种奖补资金114万元;为7人重复购买仲裁工作服,涉及金额1.68万元;向省农业农村厅集中采购中标单位以外的供应商采购行政执法服装35套,且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标准,涉及人数20人、金额7.3万元。
4.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有3个单位的4个政务信息系统项目部分设备(或功能)闲置、损坏或使用率低,其中1个单位造价为10.36万元的网络储存系统使用率低至1%;二是全区20所学校统一建设的“AI运动吧”系统使用率低,个别功能平均使用率低至4.3%,项目建设成效不明显;三是区园区管委会智慧园区项目已投入使用超过1年半,仍未进行验收。
5.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2个单位共6辆公务用车未按要求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纳入平台管理,脱离主管部门监管。
6.重大事项决策不严谨。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有17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2813万元;有1 个乡村振兴服务项目实际执行与党组会议决策不一致,擅自变更项目委托实施单位。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农村人居环境、“政企村共建”生态养殖小区等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1.项目后期管护与利用不力。一是各镇政府及区住建局管护不到位,石城等6个镇的部分旧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设施不完善,存在垃圾满溢、渗沥液横流等现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富林等2个镇未对已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巡查和保洁,部分水面出现垃圾漂浮、水体返黑等现象;三是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和清源公司疏于管理,有95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有效运行率不足60%,且有26座已提前移交第三方进行托管,潜在多支付运营费用21万元的风险。
2.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等3个部门项目推进不到位,如5个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农房风貌品质提升等项目,均未在上级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3.资金使用绩效不佳。一是城区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率低,日平均处理量为3150m³,但区住建局仍按保底水量8000m³支付运维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二是多支付服务费用,区住建局多支付对方未提供服务的厨余垃圾分解处理费用10.29万元、六都镇政府多支付应由保洁服务单位承担的员工社保费等27.66万元。
(二)“政企村共建”生态养殖小区项目跟踪审计。
1.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收益使用率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镇政府指导不到位,2022至2023年分配到102个村级集体的专项收益使用率仅为14%,其中有51个村集体的使用率为0,结余资金1221万元未发挥效益。
2.部分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未产生收益。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都杨镇政府指导村集体投资产业项目不够精准,11个村集体于2023年投资的种植项目受市场因素影响,未产生收益,涉及资金35万元。
(三)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审计。
1.养殖业规划不完善。一是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印发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二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监管不到位,有267个专业户以上养殖场(户)未完成备案,备案率仅有10.7%,难以准确掌握全区的畜禽养殖规模。
2.养殖项目管理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监督指导不到位,有34个畜禽养殖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5个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71个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以单独立项的形式审计了宝安道建设等9个工程项目,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调查中抽查了镇安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等33个工程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基本能执行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多计工程项目费用1815万元。其中:有22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重复计算工程量、偷工减料等现象,多计工程价款共1766万元;有7个项目由于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多计设计费等合计49万元。审计已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据实结算,截至目前已追回资金262万元、节约支出43万元,正在整改金额1510万元。
(二)项目投资成本管控不力。2个项目因前期论证不足和费用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36.57万元;2个项目因经济性审查不足和过度设计等,增加投资成本1342万元,截至目前,2个项目已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共节省资金1342万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过程控制存在漏洞。一是程序缺失和倒置问题多发。2个项目重大变更内容未按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1个项目未取得立项批复提前完成概算编制审核和设计合同签订前已出具设计成果,4个项目未批先建。二是关键责任主体履职缺位。5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履职严重不到位,导致出现过度设计和忽视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等问题。三是结算评审不及时。4个项目的结算工作未按时报送财政部门进行投资评审。
(四)招投标过程不合规,影响招标公平性。有1个项目的勘察单位在公开招标前已介入勘察工作;有7个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设置不合理的排他性条款;有3个项目的评分标准或评分值、得分条件等设置不合理;有6个项目的投标人未如实提供得分材料,涉嫌故意不得分;有1个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存在一致性评标错误。
四、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了清源公司2020年8月至2023年12月的财务收支和企业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运行状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城区管网污水分流改造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76万元。截至目前,已通过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程建设的方式,节约支出876万元。
(二)重大事项决策不严谨。有7笔大额支出共152万元和4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1项重大经济事项先执行后补开会议、涉及金额40万元。
(三)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成本控制不严。一是未依法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二是21名在职人员中,有16人被主管部门长期占用或承担主管部门日常工作,其中7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共119万元由清源公司承担,占公司财政拨入经费的32%,加重了企业负担;三是未使用区政府安排的办公场所,擅自租赁办公用房,增加企业成本3.84万元。
(四)执行合同不严格。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污水处理运营方押金50万元、未组织对运营方进行月度绩效考核和锁定付费指数;二是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错套调整系数导致多计探测技术服务费5.35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绿美广东“六大行动”等政策落实情况,并结合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高标农田管理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开发利用监管不严。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推进力度不足,历年收储的存量土地利用率低,有1786.81亩未及时开发利用;对临时用地管理不到位,有97亩出租长达3至4年仍未盘活、100.23亩超期未复垦;未及时更新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等基准地价;确定20宗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底价等重要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直接向区政府报批;履职不到位,由各镇政府或项目征地指挥部等单位承担4465亩土地的收储工作。
(二)耕地保护不力。一是区自然资源局项目推进、管理不力。未完成2023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涉及13个项目、面积1867.76亩;148个拆旧复垦项目未达交易条件、涉及面积3101亩;5个垦造水田项目建成后形成撂荒,涉及面积1257亩,个别项目的基础设施已被严重破坏或损毁;85.71亩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未及时清理耕地指标欠账651.73亩。二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验收、管护不到位。未完成714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2792.23亩高标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高标农田建设面积不实,将至少128亩林地、荒地等直接虚报;高标农田建设资金投向不合理,将超过七成的资金投入在生产路、田间道等设施,未投入田块整治等内容,难以提升农田质量。
(三)水资源管理存在漏洞。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未按要求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监管制度、未注销4家已停产用水户的取水许可证;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政策不到位,生态流量监测监控在线率和泄放率均未达标,其中有15座连续5个月以上泄放达标率为0;行政执法不严谨,对部分违规取水行为的行政处罚基准不统一、对个别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未予查处。
(四)矿山环境治理和保护不到位。一是有5个到期的矿山未及时足额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529万元;二是有6个停采矿区527亩土地超期未完成复绿;三是有21个矿山企业未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存在复绿不到位、沉砂池未硬底化、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四是有1家矿山企业未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导致该矿山停产超过6年仍未得到有效治理。
(五)林地管理不到位。一是有27个养殖项目未经审批占用林地,涉及面积16.67公顷;二是复绿验收工作不到位,1宗临时用林复绿效果不达标;三是绿美广东“六大行动”项目中,1个项目种植密度及施肥量不达标,少种油茶2.8万株、少施复合肥3.15吨,2个项目现场实物与设计不符,少种巴西野牡丹678株,涉及金额7.52万元。
(六)落实“河长制”不扎实。一是区河长办未及时对5条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全区有93名镇、村级河长巡河次数未达要求;三是六都镇有88次河长巡查记录为事后补录信息、补录率高达95%,且巡查工作流于形式,未发现个别河流的排污口污水浑浊、油脂飘浮、河道内大量淤泥堆积等问题。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7份,移送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条,具体为:
(一)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问题。移送此类问题线索1条,主要是个别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1家企业涉嫌虚构采购业务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移送此类问题线索2条,主要是1所学校违规占用学生伙食费用于供养教师、2个村委聘请重度残疾人作为村保洁员导致出现顶岗代岗等问题。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移送此类问题线索1条,主要是个别单位涉嫌虚构公务用车保养维修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四)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移送此类问题线索3条,主要是部分单位工程验收人员监督监管不到位、验收过程把关不严造成多计工程价款;投标人未如实提交资料故意不得分,影响招标公平性;监理单位“监而不理”影响工程项目质量、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收支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做细、做实、做准预算,要建章立制、明确标准和依据,落实管理责任和权限,增强年初预算的刚性约束力。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收支矛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类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增强落实道路交通、教育、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财力保障水平。
(二)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一是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加强后期管护,促进项目早出效益、实现预期目标,保障专项债券本息偿付,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二是采购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算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充分开展市场调查,严格控制项目成本,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三是开展项目采购前要充分调查了解,结合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采购设备设施,杜绝闲置浪费。
(三)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大力压减非急需刚性支出。二是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统筹使用管理,积极盘活各类资产资金,促进闲置资产资金有效利用。三是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责任,提高风险意识,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防止偷工减料、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力度。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要立足主责主业,加强对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耕地和高标准农田等自然资源的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防止出现长期闲置、摞荒和非法占用等情况。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动态监管水资源利用,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三是提升林地管理和矿山治理效能,督促矿山开采企业全面履行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加快推进绿美广东“六大行动”项目建设,共筑生态文明。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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