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慧政务    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环境保护 > 核与辐射安全 > 正文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HAD102/15-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制定的《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HAD102/15-2007)同时废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1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02912号-1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030200001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