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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白石镇石底大圳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白石大圳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安区白石镇石底大圳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白石大圳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528日至20206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安区白石镇石底大圳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白石大圳灌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白石圩

环评机构

广州顺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安区石底大圳灌区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灌区始建于1972年,由于年久失修,主渠段出现多处坍塌,已荒废多年,急需进行改造。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粤府办〔2011〕56 号)和省水利厅关于抓好灌区及节水改造的有关要求,为了改善灌区农业生产条件,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效益和恢复设计灌溉效益,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人民政府投资2824万元对云安区石底大圳灌区进行节水配套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采剥过程中主要是采用了挖掘机进行开挖表土或挖采矿石,采剥扬尘只会在挖掘机运作时产生。根据《矿山粉尘的产尘强度和沉积量指标》一文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采用1.5m3挖掘机,在干燥的情况下,挖掘机运作时粉尘产生量约为300mg/s·台,矿区共设置11台挖掘机,工作制度为2班/天,设备运转7.5小时/班,年运营天数为280天,因此在生产过程挖掘机所造成的采剥扬尘产生量为49.90t/a。

因此建设单位需在开挖的时候进行水喷淋降尘处理,采用高压水枪对矿体充分喷水,根据《矿用自动洒水降尘装置的发展和应用》一文,可知其处理效率可达80%以上。故采取上述处理方式后,生产过程挖掘机扬尘排放量为9.98t/a。

(2)钻孔粉尘

在项目进行爆破前,需对岩石进行钻孔和填埋炸药,在钻孔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建设单位所采用的钻机均带有防尘装置。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的数据可知,钻孔时逸散尘排放因子为0.004kg/t(石料)。该项目开采石方量为318万t/a(120万m3/a),因此其钻孔时逸散尘的产生量约为12.72t/a。由于排放点接近地面,因此只对近距离和钻孔工人产生影响。建设单位钻孔前对矿体充分洒水,钻孔时采用湿法钻孔,向钻孔注入大量水,一方面冷却钻头,一方面控制粉尘。对处理效率可达到80%左右,采取上述处理方式后,钻孔过程中扬尘排放量为2.544t/a。

(3)堆场扬尘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工地扬尘、机械和车辆尾气、食堂油烟。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的开挖、堆放和回填;施工材料装卸、运输和堆放;施工车辆扬尘等,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路边堆土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如不采取有效的保湿措施,扬尘污染将对周围敏感点产生影响。

本次评价参考《广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施工工地TSP产生系数为0.01~0.05mg/m2·s,本评价取0.03mg/m2·s,按日间施工8小时来计算源强,项目计划设置施工工地面积约16286m2,由于并非全部施工场地均在同时施工,以50%施工工地面积在同时进行施工考虑,则估算项目施工现场TSP的源强为0.007t/d,施工工期300天,则TSP产生量共2.1t。通过洒水抑尘和边界围挡等措施后,扬尘量可减少70%,则TSP排放量0.63t。

(2)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等也可能对施工场地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污染物主要有CO、SO2、THC。本项目施工机械及车辆车少,日周转次数较少,施工期机动车尾气所排放的污染物的排放源强较小,排放高度较低,只要加强管理,施工机械采用清洁燃料,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并采取适当其它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排放的这些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较轻。

(3)食堂油烟

施工期工地厨房共设5个基准炉头,每个炉头风量约2000m3/h,平均每天按6小时,施工工期300天,则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总量为10000m3/h,施工期共计1800万m3,油烟产生浓度为8mg/m3,经高效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6mg/m3,排放量为0.0288t。

(二)废水

灌区渠系已荒废多年,因此本工程未涉及有需要围堰及导流的建筑物,无需进行施工导流,不产生基坑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产生源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地表径流和生活污水。

(1)施工设备冲洗废水

施工过程的设备冲洗废水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附录C中的C3,大型施工车辆的冲洗水用量取0.6m3/台·d,产污系数以0.9计,则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的排放量为0.54m3/台·d,大型施工车辆设备计划配置10台(辆),则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产生量约5.4m3/d。项目施工工期为300天,由于下雨天施工设备也无需冲洗,查资料可得云浮市全年下雨天数约为1/3,因此施工设备需冲洗200天,则施工期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水量为1080m3。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和石油类,冲洗废水经导流至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工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降雨地表径流废水

施工期下雨会形成地表径流,冲刷路面或临时料堆时,大量悬浮物将随径流进入地势低洼地带或水体。项目所在地处于南亚热带,夏季多暴雨,特别是每年4-9月间,是该地区台风及暴雨多发季节,易出现施工期的地表径流污染。

雨水冲刷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含有大量泥沙、粉状建筑材料中的物料等形成的悬浮物污染。设置沉淀池对地表径流进行收集,充分沉淀处理后,大部分颗粒物可以有效去除,其SS浓度可降至100mg/L以下,引入附近的市政雨水管网排放。

(3)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195人,施工工期300天,人均日用水定额以0.15m3/d计,污水产生系数0.9计,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9.25m3/d(8775m3)。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普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定期交由市政环卫吸污车外运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只在昼间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使用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载重车辆、运输车辆等。

(四)固体废物

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弃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土方弃渣 

根据《云安区石底大圳灌区改造节水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工程土方开挖总量为5.53万m3,土方总填筑方为3.357万m3,拆除方为0.217万m3,借方1.4万m3,弃方3.79万m3,弃土运输至指定的弃土场妥善处置。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产生系数参照《环境卫生工程》(2006,第14卷4期)中的论文《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管理》(陈军等著,同济大学):施工垃圾20~50kg/m2进行计算,评价取平均值35kg/m2,本项目施工建筑面积约44146m2,则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545t。建筑垃圾主要为余泥、废砖、渣土、废弃料等。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向市容卫生管理部门申报,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防止污染环境。

(3)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预计每日施工人员195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施工工期300天,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975t/d(29.25t)。生活垃圾包括塑料、废纸、玻璃瓶等,妥善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餐厨垃圾

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按0.5kg/人·d计,本项目就餐人数为195人,施工工期300天,则施工期餐厨垃圾产生量为0.0975t/d(29.25t),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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