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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63日至20206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高村街旧街 4 号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卫生院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高村街旧街 4 号,成立于 1950 年,属公益一类一级乙等医疗机构,设于高村墟镇中心,座落在高村镇高村街旧街 4 号,占地面积 908 平方米,建筑面积 2945平方米。自建院以来,肩负着本镇 2 万多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计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卫生院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拟在原污水池位置建设一套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消毒”工艺,污水处理池体均采用地埋式,消毒工艺采用封闭式处置,调节池体为半封闭式并加盖板,预留空气进出口,会有少量臭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H2S、NH3等。臭气污染源源强采用美国 EPA 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 1g 的 BOD5,可产生0.0031g 的 NH3和 0.00012g 的 H2S。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污水处理方案及《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表 1 医院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 并结合项目情况进行计算,本项目污水处理量为 14.8m3/d(4472m3/a),综合污水中 BOD5的产生量为 0.81t/a,处理后 BOD5排放量为 0.12t/a,则该处理设施共 处理 BOD5 量为 0.69t/a,由此可计算出 :NH3 产生量为 0.002139t/a,产生速率29为 0.0025kg/h,H2S 产生量为 0.0000828t/a,产生速率为 0.00009429kg/h。建设单位拟在污水处理池体周边做好绿化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地面上安装等离子除臭系统,类比同类型项目《罗定市第二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批复号:罗环建管<2019>78 号),该系统臭气去除效率约 80%,则经过处理后的NH3排放量为 0.0004278t/a,排放速率为 0.0005kg/h,H2S 排放量为 0.00001656t/a,排放速率为 0.00001886kg/h,确保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制要求

(二)废水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报 

告资料所得,技改前后项目不新增用水量,原项目环评报告显示,用水量为 4969m ³/a(16.44m3/d),排污系数取 0.9,则排放污水量约 4472m3/a(14.8m3/d),经新增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村河。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强噪声值约为 75~90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栅渣及污泥。 

①根据上述分析可知,项目综合污水 SS 产生量为 120mg/L,混合后综合污 水处理后 SS 产生量为 20mg/L,即处理浓度为 100mg/L,废水量为 4472m3/a,即SS 处理量约为 0.54/a。由于污泥主要为 SS 和水的混合物,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得,池体产生污泥含水率约为 80%,则医院污泥产生量为 2.7t/a。 

②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过程中,格栅会产生定量的栅渣,类比同类型项目《罗定市第二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批复号:罗环建管<2019>78 号)及本项目实际情况,产生量约 1.5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 4.3 污泥控制与处 

置可知,栅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医院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清掏前需经无害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30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即粪大肠菌群数≤100MPN/P,蛔虫卵死亡率>95%)要求后密闭封装外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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