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气主要为切割、成型、磨边、打磨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和堆场扬尘。 1.工艺粉尘。本项目湿法作业的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在切割(大介机)、成型(切边机)、磨边(磨边机)、打磨(自动磨机)过程中,会对刀头、打磨装置与石材接触位置采用边喷水、边加工的方式,粉尘废气经过喷水处理后,废气中的粉尘被水湿润后形成较大的颗粒,受重力作用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本环评要求企业加强日常厂内管理,定期清扫厂房及冲洗设备,并且加强厂内通风,综上,湿法作业对粉尘的去除效率约为80%,故本项目生产车间1湿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约为0.045t/a,本项目生产车间2湿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约为0.045t/a。 本项目湿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为0.09t/a,本项目每天生产时间为8h,每年生产300天,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速率为0.038kg/h,通过车间排气系统以无组织方式外排。 2.堆场扬尘。项目建设高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围挡,并建设遮盖棚顶,使堆场建设成半封闭仓库,同时在棚顶安装雾化喷头对水进行雾化,控制喷水量,仅增加物料表面含水率使其不易起尘,确保不会产生径流。此外,保持堆场清洁是减少扬尘最有效的手段,建议建设单位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及时清扫,可有效减少扬尘。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起尘量可削减95%左右,则堆场粉尘排放量为0.068t/a,排放速率为0.009kg/h。 (二)废水 1.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湿法作业的废水。本项目年产花岗岩光板35000平方米,即废水量为30555m3/a(101.85m3/d)。由于本项目湿法作业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生产中不外排,故本项目湿法作业的循环水量为101.85m3/d(30555m3/a)。 2.生活污水。项目职工人数9人,不设住宿和食堂,年工作300天。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0.324m3/d(97.2m3/a)。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3.堆场抑尘用水。为控制扬尘的产生,建设单位在堆场设置雾化喷头。本项目堆场抑尘总用水量约为5.47t/d(1641t/a)。由于雾化喷头出水为雾状,不会形成水流,堆场抑尘用水主要通过地表渗透和蒸发损耗,不会产生废水。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大介机、切边机、磨边机、自动磨机等生产设备。通过类比云浮市同类型企业,车间的设备噪声压级约在70~80dB(A)之间。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材边角料、沉淀池干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1.石材边角料和沉渣均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定期委托专业石材废渣处理公司统一收集、清运。石材边角料和沉淀池干渣暂存于堆场。为确保石材边角料和沉淀池干渣不会因雨水流失,堆场应当设置高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围挡,并建设遮盖棚顶,使堆场建设成半封闭仓库。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可有效减少扬尘同时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下渗造成环境污染。 2.沉淀池干渣。项目沉淀池会通过自然沉淀形成沉渣,类比同类型石材加工项目运营经验,沉淀池沉渣量约占原料量的10%,晾干后的干渣量约占沉淀池沉渣量的30%,故沉淀池沉渣量约为224t/a,沉淀池干渣约67.2t/a。 3.员工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9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每天0.5kg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kg/d(1.35t/a)。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