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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嘉豪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0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 广东云浮嘉豪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0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917日至20209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云浮嘉豪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0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云浮嘉豪石材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珠洞石岩村虾塘地段(雄远石材城内)第11卡厂房

环评机构

福建高邦土壤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云浮嘉豪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0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选址于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珠洞石岩村虾塘地段(雄远石材城内)第11卡厂房(其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016942°,N22.866903°),项目所用场地为租赁场地,占地面积约1108m2,总投资332万元,主要从事石材的加工和销售(主要是大理石)。项目主要建筑物为一栋单层生产厂房,内含办公区、生产区、原料贮存区和成品贮存区等。项目年生产和销售大理石规格板300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一)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湿法作业的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在切割(桥切机)、成型(中仿机、手推切机)、磨边(自动磨边机)、打磨(小型手提磨机)过程中,会对刀头、打磨装置与石材接触位置采用边喷水、边切割打磨加工的方式,切割、磨边粉尘废气经过喷水处理后,废气中的粉尘被水湿润后形成较大的颗粒,受重力沉降沉于水下,进入沉淀池。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物标准后用于山林灌溉用水。项目设有1个三级沉淀池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规格:12m*4m*3m(有效容积140m3)。本项目沉淀池最大装水量约为140m3。

(三)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主要是桥切机、中仿机、手推切机、自动磨边机、小型手提磨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得噪声。通过类比云浮市同类型企业,车间的设备噪声压级约在70~80dB(A)之间。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沉渣、石材边角料,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应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石材边角料,约212.71t/a。石材边角料和沉渣均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定期委托专业石材废渣处理公司统一收集、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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