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 广东金铭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90台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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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金铭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90台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金铭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大播村委洪塘地段(云浮市云浮新区西江新城文华路257号)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金铭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租用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大播村委洪塘地段(云浮市云浮新区西江新城文华路257号),投资建设“广东金铭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90台机械设备建设项目”,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112.16880,北纬:23.04106。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占地面积7183.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建成后计划年产30台圆锥机、30台振动筛、30台颚式破碎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西江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 喷漆晾干废气总VOCs经收集处理后由15m高G1排气筒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限值标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焊接烟尘、切割金属粉尘和总VOCs,本项目总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0.0108t/a。 (3)废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