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连智慧养殖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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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连智慧养殖园区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马塘村委新连村老虎坳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投资3800万元在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马塘村委新连村老虎坳(东经111º53’42.34”,北纬22º39’44.79”)建设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连智慧养殖园区,年产量肉猪3.4万头,占地面积约67439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猪粪产生的恶臭主要来源于猪舍、发酵车间、污水站、无害化处理机房等,恶臭防治措施以预防为主:采取合理的选址及生产和办公平面布局;种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保持猪舍通风、干净等,定期采用复合微生物除臭剂用以消除微生物产生的臭味或化学氧化臭味物质,同时以在饲料中添加饲料添加剂EM菌、沸石粉等,改善猪只消化道环境和胃肠道功能,促进营养物质消化吸收,有效降低畜禽粪便中的氨气、硫化氢、恶臭素等有害物浓度;保持舍内干燥,猪舍内粪便日产日清,减少恶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猪粪在发酵车间的原料储存区内及时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臭气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613—2009)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较严者的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尿液、冲洗水)和员工生活废水。由于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猪舍、发酵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封闭式设计,沿途不会洒落粪便尿液等污染物,项目场区内雨水基本不受到污染,比较干净,因此,项目区内在猪舍四周和道路边设置雨水排水沟,雨水可直接通过沿途雨水沟排出场外流进附近水体,不需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项目场地内的各猪舍均接有排污水管和排粪管,排放的生产废水经固液分离机和隔渣池预处理;办公楼、宿舍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之后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Ⅱ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的标准后,部分达标废水回用于猪舍冲洗和厂内绿化、灌溉,部分通过自建污水管道排至项目南面附近小溪(季节性小溪,无水功能区区划),排进小溪后混合,经过约2168m最终汇入马堂河。 (3)噪声 项目为猪只养殖场,场内无屠宰工序,噪声源主要是场内冲洗设备、水泵、鼓风机、发电机组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和猪只的叫声。项目为了降低噪声污染,拟采用下列措施: ①风机、鼓风机和发电机组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水泵除了采用低噪声设备以外,选择放置在专用房内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②对于全部猪舍中的猪叫声,采取喂足饲料和水、给猪听音乐等措施,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 ③机动车特别是货运机动车,在养殖场内不准随意鸣笛,到达预定停车位后及时熄火;运输车辆要选用低噪声设备,沿固定路线行驶。 (4)固废 项目“漏粪板+机械干清粪”收集到的猪粪便统一收集到发酵车间,猪粪、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和沼渣一起经立式发酵罐高温好氧发酵处理,发酵后的成品料外售给周边农户和有机肥厂;病死猪采用无害化降解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随发酵成品料一起出售;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员工生活垃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堆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并定期组织对堆放点进行消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