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运营期, 项目场区综合废水为猪尿、 猪舍转栏冲洗废水、 分娩设备清洗及消毒废水、 生活污水等。 综合废水产生量为 122537.55m3/a(日平均 335.72m3/d), 项目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 CODCr、 BOD5、 SS、 NH3-N、 总磷、 粪大肠菌群等。本项目通过自繁自养饲养肉猪。 项目猪舍粪污采用漏缝地板+机械刮板干清粪工艺清理污粪, 场区各类废水经管道汇至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613-2009) 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的较严者后, 全部作为灌溉用水回用。 2、废气 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猪舍及其储粪池、 堆粪间、 无害化处理间、 污水处理站等处散发的含 NH3、 H2S 等的气体, 其中猪舍及其储粪池、 堆粪间、 无害化处理间恶臭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 (1)猪场臭气 科学设计日粮, 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及时清理猪舍。建设单位拟通过在猪舍抽风口一侧设置水帘除臭装置以减少猪舍恶臭气体的产生。 除臭措施采用万洁芬生物除臭剂对猪舍进行除臭, 降低猪舍内恶臭污染物的排放。 (2)堆粪间恶臭的防治措施 由于猪粪中含有 N、 S 等, 在猪粪暂存过程会产生含有 NH3和 H2S 的恶臭气体。堆粪间封闭设置, 建设单位拟通过在堆粪间设置除臭喷雾系统定时多次喷洒除臭剂,并通过提高清运频率以控制堆粪间的恶臭排放, 同时加强堆粪间周边绿化建设。 采取以上措施后, 堆粪间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污水处理站恶臭的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中 UASB 厌氧反应器密闭设置, 产生的沼气直接通过管道进入沼气净化系统, 所以, 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来自于预处理单元和污泥池等, 主要污染物为H2S 和 NH3。 建设单位拟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池体进行加盖处理, 并通过管道将各池体的恶臭气体收集至除臭喷淋塔处理后, 引至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建设, 减少恶臭的产生。 采取以上措施后, 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无害化处理间恶臭的防治措施 项目病死猪及分娩废物采用云浮市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产品 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处理。 无害化处理工段均密闭, 处理过程产生的尾气通过排风机引入恶臭净化处理设施处理, 先经水喷淋降温, 再进入微波处理系统,采用紫外线光束照射和 TiO2 催化法裂解恶臭气体, 在紫外线和 TiO2 光催化剂作用下, 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化合物分子链降解转变为低分子化合物, 如 CO2、 H2O 等,从而达到高效除臭的目的。 (5)沼气治理及防治对策 根据工程分析, 沼气经净化后作为场区炊事燃料可完全被消纳。沼气池产生的沼气每立方米一般含有 1-3g 硫化氢气体, 沼气中的硫化氢不仅有毒, 而且硫化氢及其燃烧后形成的产物对沼气使用设备等有腐蚀作用。 因此, 本项目沼气采用脱水脱硫, 达到农用沼气标准后, 才使用输送管道将其供应他人使用。 为综合利用沼气, 建设单位在厌氧反应发酵罐旁设有 1 个 200m3的沼气贮气柜, 用于缓冲并暂存可综合利用于场区的沼气, 多余的部分经脱水脱硫后, 直接燃烧排空处理。 本项目沼气经脱水脱硫净化后将作炊事燃料进行综合利用, 沼气经燃烧后产生的气体主要是 CO2 和 H2O, 以及少量的 SO2 和 NOX, 不会对项目选址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噪声防治主要从两方面: 1、 从噪声源上控制降低噪声; 2、 从传播途径上控制降低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便、 沼渣和污泥、 病死猪及分娩废物、 废脱硫剂、 医疗废物、 生活垃圾、 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等。 (1) 猪粪、 沼渣和污泥 项目猪粪经机械干清和固液分离后暂存于堆粪间, 污水处理站污泥与沼渣经压滤机脱水后暂存于堆粪间。 项目猪粪、 沼渣和污泥经统一收集后, 定期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给相关有机肥厂综合利用, 不在厂区内发酵堆肥。 处置方式符合畜禽养殖业有关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规范, 处置措施合理, 经济可行。 堆粪间须设置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2)病死猪及分娩废物 项目配套设置 1 套( 处理规模均为 2t/d) 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无害化处理机, 通过装填破碎过的稻草、 玉米秸秆、 木屑等垫料、 投放益生菌以及病死猪, 经过分切、 绞碎、 高温发酵、 高温杀菌、 干燥等工序后, 将病死猪降解变成无病菌的降解料, 可作为有机肥原料与粪便一起外售。 (3)医疗废物 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收集、 运送、 贮存和处置。 (4)废脱硫剂 项目沼气脱硫装置更换下来的废脱硫剂均不属于危险废物, 更换下来的废脱硫剂可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置 1 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