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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殖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殖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殖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清水村委南蛇坑

环评机构

广东顺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殖生产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清水村委南蛇坑地块(东经 111.916131″,北纬 22.988452″) 。本项目总用地约 647.5 亩,建筑物用地约 270 亩, 总建筑面积为 84314.76 平方米, 厂区内设有中转消毒隔离区、生活区、生产区、环保区等,本项目属于猪苗养殖业,为新建项目, 全场年存栏量生猪 11200 头(母猪 11050 头,公猪 150 头),全场年出栏量猪苗250000 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采取恶臭综合臭气防控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控制臭气影响。防治措施以预防为主,在恶臭源头就地处理,拟采取的恶臭防治措施综合如下:

(1)猪舍除臭措施

优化饲料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购买添加纤维素和寡糖、酶制剂、 EM 制剂等饲料添加剂的成品饲料。 A、饲料添加纤维素和寡糖、酶制剂,可提高氮的消化率、减少氮的排放量。合理的通风工程设计猪舍内通过抽风机将含恶臭污染物的空气抽出,使室内保持微负压状态,并在猪舍墙壁设置水帘,加强通风,保持猪舍的清洁, 并在产臭点位定点喷洒植物除臭液及日常消毒时加些生物除臭剂。

(2)堆肥间除臭措施

本项目固液分离机隔出的猪粪渣和压泥机压出的污泥与沼渣直接送至堆肥间内进行堆肥发酵,堆肥间为微负压密闭车间, 臭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植物除臭剂喷淋处理后从 15m 高排气筒排放。

(3)污水处理站除臭措施
污水处理站采用“ 半地埋式结构+加盖密封” 等设计,并设置雾化装置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剂,尽可能减少恶臭的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中的集水池、 调节池、固液分离平台均在干粪区内,产生的臭气与堆肥间臭气一起收集后经二级植物除臭剂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从 15m 高排气筒排放。

(4)无害化车间除臭措施

本项目无害化车间主要对病死猪通过无害化降解机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尸体在无害化降解处理过程中产生恶臭直接排放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该恶臭气体需进行净化治理。无害化降解机恶臭由风机经管道抽送至二级植物除臭剂喷淋塔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员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 包含: 猪尿液、猪舍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 BOD5、 SS、氨氮、动植物油等,养殖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 SS、氨氮、总磷等。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与养殖废水合并一起为综合废水,排至项目南面环保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不向外界水体环境排水。本项目废水经“固液分离+加药混凝沉淀+厌氧( UASB) +二级 A/O+芬顿氧化+化学除磷+消毒+氧化塘”工艺处理后, 达到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613-2009)中(其他地区)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旱作标准要求之较严者要求,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 噪声

本项目为猪只养殖场,场内无屠宰工序,噪声源主要是场内冲洗设备、水泵、鼓风机、发电机组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和猪只的叫声。项目为了降低噪声污染,拟采用下列措施:

1、尽可能满足猪群饮食需要,喂足饲料和水,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

2、猪群出栏时会产生突发性叫声,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有偶然性和间断性,影响短暂,应安排在白天,且避免休息时间;

3、隔声,主要是将一些机械动力性噪声设备设置于泵房或机房内;

4、 尽量将噪声大的噪声源远离厂界和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降噪;

5、 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6、场界设围墙,种植高大树木,经过生态林降噪和距离使噪声衰减。

4. 固体废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 猪粪、沼渣与污泥、病死猪及胎盘、废脱硫剂、包装废料等。此外,猪只检疫、生病时使用医疗设备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1、 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相关部门回收处理。

2、猪粪

本项目猪粪的清理采用“漏粪板+重力干清粪”工艺方式, 干清粪工艺采用全漏缝板,猪舍猪粪、尿及清洗水从污水管道流入收集池, 在固液分离平台经固液分离机分离出干粪、尿液,实现粪便渣和污水分离,分离出的猪粪送至干粪区堆肥间进行堆肥处理, 经发酵后外售给周边农户和有机肥厂。

3、污水处理站污泥、沼渣

本项目经压滤机脱水至含水率为 80%的污泥与沼渣产生量约为 36.67t/a,沼渣、污泥与猪粪一起经堆肥处理后用于周边经济林施肥或外售。

4、病死猪及胎盘

根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做好临时看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本项目采用高温处理机处理病死猪及分娩物后制成无害化粉状有机肥料后出售。

5、废脱硫剂、包装废料

本项目沼气工程产生的废脱硫剂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废料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废脱硫剂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进行再生处理利用,包装废料则交由一般固废回收站处理, 废活性炭为处理恶臭气体(猪粪、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设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中 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39-49 类别。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一般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6、医疗废物

猪群防疫、消毒过程会产生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等废物,根据《国家危废名录》( 2021 年),属于危险废物,编码为 HW01 医疗废物,代码为 841-001-01,本项目设置危废间,位于动保实验室内,用于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对固体废物进行识别,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在厂区暂存后,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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