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采剥、钻孔、爆破、装卸、运输、表土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 (1)采剥工序粉尘 采剥过程中主要是采用了挖掘机挖采矿石,采剥扬尘只会在挖掘机运作时产生。参考《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竹山石场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矿山粉尘的产尘强度和沉积量指标》一文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干燥的情况下,挖掘机运作时粉尘产生量约为300mg/s。因此在生产过程挖掘机所造成的采剥扬尘产生量为5.184t/a。 为控制这部分粉尘排放,建议采取降低料斗高度的措施,以减少扬尘的机会;事先在土岩表面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并在采剥过程同时进行喷洒雾水降尘。根据《露天矿开采过程中粉尘污染控制》(孙丽,宝文宏,2012年10月)的调查数据和经类比“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除尘效率取85%,经治理后的采剥扬尘排放量为0.778t/a,排放速率为0.108kg/h。 (2)钻孔粉尘 在项目进行爆破前,需对岩石进行钻孔和填埋炸药,在钻孔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建设单位所采用的钻机均带有防尘装置。参考《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竹山石场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一文的数据可知,钻孔时逸散尘排放因子为0.004kg/t(石料)。项目每天爆破一次,钻孔过程仅在爆破前进行,总体项目开采量为150万t/a,因此其钻孔时逸散尘的产生量约为6.0t/a。 建设单位拟在钻孔前喷水湿润现场,设备使用自带干式捕尘装置的潜孔钻机,同时在钻孔过程喷洒雾水,并设置除尘水雾炮,根据《露天矿开采过程中粉尘污染控制》(孙丽,宝文宏,2012年10月)的调查数据和经类比“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除尘效率取85%,则钻孔过程中扬尘排放量为0.9t/a。 (3)爆破废气 ①炸药废气 项目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粉尘产尘量较少。爆破产生的废气是另一主要污染源,主要有害气体为CO、NOX。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采每吨矿石炸药消耗量为0.133kg,项目年开采150万吨,其中需要爆破开采的矿石约占60%,全年共需炸药119.7吨。 参考《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竹山石场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2004)一文,乳化炸药爆炸产生的CO量为39.42kg/t,NOX为9.27kg/t,则项目爆破废气产生量 CO:4.718t/a,NO x:1.109t/a。 ②爆破粉尘 项目每天爆破一次,爆破的过程中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的粉尘,对区域周边环境的产生一定的影响。类比《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竹山石场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矿山爆破产尘量约25g/m3,项目后,年开采量为150万m3,由于爆破后粒径大的粉尘在近距离内短时间内沉降,粒径<10m的飘尘不易沉降,往高空冲散,其约占产尘量的10%,因此爆破逸散粉尘产生量约3.75t/a。 为降低爆破起尘,建议在爆破前向爆破现场洒水,使地面保持潮湿,会有效地抑制粉尘飞扬;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爆破以及空气间隔装药,减少粉尘产生量;改变爆破孔的方向,可减少爆破过程产生粉尘的抬升高度,进而减少爆破过程粉尘影响范围;增加开采台阶数,减少爆破后岩石下滚距离,可减少岩石下滚过程粉尘的产生量。 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抑制率为90%,爆破粉尘排放量为0.375t/a,排放速率为0.084kg/h,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装卸作业起尘 装载机用于将矿石装入自卸汽车内,在此环节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这些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参考《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竹山石场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交通部水运研究所和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提出的装卸起尘量的经验公式估算,经验公式为: 式中: Q——物料装车时机械落差起尘量,kg/s; u——平均风速,m/s,平均风速取 1.3m/s; H——物料落差,m,取 1m。 w——物料含水率,%,取 20%; t——物料单位时间装车量,t/s,取4t/s。 项目石灰岩装载量150万 t/a,装卸扬尘产生量约为4.047t/a。项目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自然沉降作用明显,为了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建设单位在铲装作业场所和装载作业面强化洒水,设置除尘水雾炮,加强除尘力度,抑制粉尘的产生。根据《露天矿开采过程中粉尘污染控制》(孙丽,宝文宏,2012 年 10 月)的调查数据和经类比“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除尘效率取85%,则装卸过程粉尘排放量为0.607t/a。 (5)表土堆场扬尘 项目矿石采挖后直接装车,由汽车运送至水泥厂进行破碎加工,矿区不设置加工场;由于采掘过程会有一定量的剥离表土产生,建设单位拟设置临时堆土场,进行暂存,并定期作为副产品外售其他建材公司,临时堆场占地面积为5000m2,每年堆放280天,每天24h。 项目堆场扬尘产生量参考《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竹山石场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的扬尘计算公式: Q=4.23×10-4×V4.9×S 其中:Q——粉尘产生量(单位:mg/s); S——堆场面积(单位:m2),表土堆场5000m2; V——风速(单位:m/s),取当地年平均风速 V=1.3m/s。 计算可得表土堆场产尘量7.65mg/s,即为0.185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第七十二条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围挡墙,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项目已建设高于堆放物料高度的挡土墙,采用三面围闭的形式,上方设置铁棚遮盖,并安装雾化喷头对水进行雾化,控制喷水量,仅增加物料表面含水率使其不易起尘,根据《露天矿开采过程中粉尘污染控制》(孙丽,宝文宏,2012 年 10 月)的调查数据和经类比“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除尘效率取85%。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堆场粉尘排放量为0.028t/a。 (6)运输扬尘 自卸式载重汽车运送矿石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参考《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竹山石场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项目》报告书中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源常用分析与估算方法》(西北铀矿地质第31卷第二期,李亚军)中上海港环境保护中心和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提出的经验公式进行估算,经验公式如下: 式中:Qi——汽车行驶时的扬尘,kg/辆; V——汽车速度,km/h,10km/h; M——汽车载重量,t,20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取0.1kg/m2; 根据预测计算,单辆20t汽车行驶扬尘量为 0.19kg/km。 项目土石方运输量为150万t/a,单辆汽车运输量为20t,则需运75000次完成运输任务。矿区内道路长0.8km,完成一次运输即往返程运输行驶长度为1.6km。因此项目道路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量为22.8t/a。 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运输道路扬尘最有效的手段,建设单位拟对道路进行硬化。建设单位还采取了规划运输路线、绿化道路、定期洒水并清扫路面、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设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等措施,同时厂区内设有雾炮喷雾机器进行持续喷雾抑尘处理,根据《露天矿开采过程中粉尘污染控制》(孙丽,宝文宏,2012年10月)的调查数据和经类比“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云安区云天石灰岩石场”,除尘效率取85%,则项目道路扬尘会减少至3.42t/a。 (7)运输车辆废气 运输车辆在运输中将产生一些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 等,尤其是在怠速、减速和加速的工况下汽车尾气排放量较高。本项目采用的自卸汽车为新购置的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的国VI标准,即CO:1.5g/kW﹒h、NOx:0.4g/kW﹒h。按自卸汽车平均额定功率240kW、每年运输75000车次,每车次行驶时间0.25h计,计得自卸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为 CO:6.75t/a、NOx:1.8t/a。 (8)矿区工程机械设备燃油尾气 本项目采用的工程机械设备(挖掘机、装载机等)使用柴油燃料,使用过程中会排放 CO、HC+NOx,各污染源排放限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中的第三阶段标准,即:CO:5.0g/kW·h,HC+NOx:4.0g/kW·h(75≤额定净功率【Pmax】<130)。 本项目各类燃油大型矿山设备10台,设备额定功率平均值取90kW,平均每台设备每日工作6h,年工作280d ,据此计算矿区工程机械设备燃油尾气污染物排放量为 CO:7.56t/a,HC+NOx:6.048t/a。 2.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排放污染物主要有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抑尘废水。 (1)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共有员工61人,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生活用水系数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表A.1服务业用水定额——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先进值:10m3/人·a,生活用水量为610m3/a。外排生活污水约占生活用水量的90%,即为549m3/a。污染因子以SS、CODcr、BOD5、氨氮为主。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进入一体化处理设备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 (2)生产废水 ①雾炮降尘用水 本项目减少为装卸、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水喷淋装置对料斗上部进行喷淋降尘。建设单位拟配设一套雾炮机和一台雾炮洒水车进行降尘处理,根据设备的规格,雾炮机和雾炮洒水车用水量均为5m3/h,采挖、装卸期间非雨季天(按130天计)持续洒水,每天喷洒8h,即用水量为10400m3/a(80m3/d)。这部分水蒸发损耗或存于原料和产品中,无废水排放。 ②车辆冲洗废水 项目车辆进出门口设有清洗槽,清洗过程主要为对轮胎进行洒水润湿等简易冲洗。类比同类型矿山,清洗用水量约为0.2m3/车次,项目年进出车辆75000车次,则清洗用水量为15000m3/a(53.57m3/d),排污系数按0.9计,即车辆清洗废水量为13500m3/a(48.21m3/d),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建设单位拟在厂区进出口洗车槽旁,设置1个50m3的清洗废水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 ③场地洒水废水 场地洒水用水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表A.1服务业用水定额——环境卫生管理(浇洒道路和场地)1.5L/m2·d。项目洒水区域主要为采矿区开挖面(8.2hm2)、临时堆场(0.5hm2)和运输道路(0.96hm2),即洒水总面积约为9.66hm2,建设单位在矿区范围内,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固定雾化喷头,每年洒水约200天,则场地洒水用水量约为144.9m3/d(28980m3/a)。场地洒水主要为湿润地面,吸附扬尘,因此大部分冲洗废水经过自然蒸发消失,无废水产生。 ④水质合理性分析 车辆清洗废水由于没有外来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是SS和石油类。用于项目车辆清洗对水质要求不高,把车辆清洗废水中SS和石油类去除一部分后,可以循环利用。参考附近矿山的运营情况,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完全可以回用到清洗环节,节约了大量新鲜水。另外,采用该方法减少或杜绝了废水排放,最终水的去向是蒸发散失,不会排放到地表水域。 ⑤水量合理性分析 根据水平衡,在正常工况时,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或蒸发损耗,不会发生富余而排入地表水域现象,因此,在水量上是可行的。 (3)地下水涌水量 根据项目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水文地质勘查报告,本项目开采矿体为石灰岩,由于残坡层、砂岩的透水性和富水性微弱-弱透水,不存在大水和突发涌水的条件,因此地下水涌水量为0。 (4)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受污染雨水需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清净雨水可直接排入附近河流。项目表土临时堆场已采用铁棚遮盖暂存,但在雨季路面等裸露面受雨水冲刷会产生含有泥砂的地面径流,矿区受污染区域汇水面积约为33.87ha,污水中污染物以SS为主,单次最大小时降雨量按30mm/h计,径流系数为0.8,则按将降雨前15min的雨水定义为初期雨水,计得单次最大初期雨水量为Q=2032.2m3。 以单次最大小时降雨量为基础,最大降雨的前15分钟雨水全部进入沉淀池,15分钟后的后期清洁雨水直接排放,以此估算沉淀池的容积。受用地和采矿工作限制,为了达到沉淀效果,本项目取沉淀池容积建议设置为3000m3,可以完全接收初期雨水,并经充分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抑尘洒水等。 按云安区气多年平均降雨量1650.7mm,矿区面积为33.87ha,径流系数取0.8,则项目降雨量为447354.96m3/a。全年按初期雨水量占全年雨水径流量的10%计,则矿区全年的初期雨水量约为44735.5m3/a(SS 含量0.267t/a),清净雨水量为3120m3/a。根据工程分析可知,矿区非降雨日洒水降尘用水量约40880m3/a,则初期雨水排放量约为3855.5m3/a。 ①工艺与水质可行性 初期雨水:淋溶水中的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项目设置沉砂池,对淋溶水中的初期雨水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用于道路和地面降尘,遇到连续暴雨天气,溢流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思怀坑河,最终汇入蓬远河。 后期雨水:项目属于石灰岩采掘,成分分析表明,矿石不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同类石灰岩矿山实际运行表明,矿区后期清洁雨水与自然降雨水质差别不大,主要是SS,不列为废水,经渠道直接排入思怀坑河,最终汇入蓬远河。思怀坑河和蓬远河属于III类水,沿线没有饮用水源取水口,是周围自然雨水的收集河道,因此后期清洁雨水对思怀坑河和蓬远河水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地形条件,项目在采矿区和临时堆土场下游设置沉淀池,以承接采矿区和临时堆土场淋溶水,在沉淀池入口处设置隔断装置,矿区后期清洁雨水不再引入沉淀池,直接沿截水沟排至场外。淋溶水中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道路清扫)标准后,经泵站回抽,用于矿区降尘。矿场开采过程中作业场所会产生大量粉尘,为了抑制粉尘,建设单位一般采取洒水和及时绿化等措施。洒水作业要求每天足量三次以上,洒水作业中对水质要求不严格,设备清洗主要清洗设备上泥沙、粉尘,主要污染物是石粉或泥。上述废水经沉淀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标准,用于地面降尘是可行的。 3. 噪声 (1)生产设备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设备生产的噪声,噪声声级约为75-85dB(A),对现场操作的工人影响较大。 为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本环评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噪声; ④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经一定的距离削减作用,项目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对其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2)爆破噪声 爆破噪声是瞬时噪声,它持续时间短,但强度大。每天爆破一次。项目以中深孔爆破为主,噪声较小;噪声影响比较大的是解小二次爆破。目前中深层爆破工艺比较成熟和完善,浅孔及解小二次爆破很少。 4. 固体废弃 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沉渣和机修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共有员工61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生活垃圾按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8.54t/a。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外随意排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截洪沟、沉淀池淤泥:截洪沟、沉淀池、车辆清洗池淤积物,需要定期清理,一般每隔半个月清理一次或者降雨后清理,年产生淤泥约75t,用于采空区场地平整。其临时堆放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相关污染防治工作。 (3)机修废物:项目设有机修区,设备维护过程会有一定的废机油产生,其产生量约为1t/a,属于“HW08 废矿物油”,建设单位应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转入危废暂存仓分区存放,并委托有相应处理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符合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做好全危废房地面重点防渗建设,做好雨污分流、防雨防漏设施及防雷设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