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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仁创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仁创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仁创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广东仁创砂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西江新城鸿雅路东侧、高智路北侧

环评机构

广州四环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仁创砂业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云浮市西江新城鸿雅路东侧、高智路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036212°,东经112.169159°)从事再生砂、覆膜砂的生产,总占地面积22939㎡,建筑面积11659.08㎡,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一期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拟建设1条再生砂生产线、1条覆膜砂生产线,项目设计年产能为再生砂3.6万吨、覆膜砂5.04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再生砂、覆膜砂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热法再生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加热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混炼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酚、臭气浓度。

项目再生砂线前段粗破碎、除铁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统一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再生砂线后段过筛、热法再生、过筛冷却、研磨、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热法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统一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覆膜砂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加热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及混炼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酚、臭气经统一收集后,先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颗粒物,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苯酚,最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热法再生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与颗粒物同一根排气筒排放,因为热法再生工序温度需要达到650℃,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热能损失,项目热法再生工序天然气在燃烧过程中,不单独设燃烧废气排气筒,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和供能热量一起由燃烧器进入工序设备中,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生产粉尘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混炼工序同理设置。

(1)颗粒物

A:再生砂线前段(粗破碎、除铁工序):本项目粗破碎、除铁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的“原料为石灰石、工艺为破碎”的产污系数1.13千克/吨-产品,项目再生砂产生量为3.6万吨/年,则颗粒物总产生量约为40.68t/a,16.95kg/h(粗破碎、除铁工序日平均工作8小时,即年工作约2400h)。

项目生产过程是全密闭的一个负压运作过程,故集气设备(管道)收集效率为100%。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的“原料为石灰石、工艺为破碎”,袋式除尘器效率为99%,故本项目布袋除尘效率按99%计算。

B:再生砂线后段(过筛、热法再生、过筛冷却、研磨、筛分工序):   本项目过筛、热法再生、过筛冷却、研磨、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的“原料为石灰石、工艺为粉磨”的产污系数1.19千克/吨-产品。项目再生砂产生量为3.6万吨/年,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42.84t/a,5.95kg/h(年工作7200h)。

项目生产过程是全密闭的一个负压运作过程,故集气设备(管道)收集效率为100%。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的“原料为石灰石、工艺为粉磨”,袋式除尘器效率为99%,故本项目布袋除尘效率按99%计算。

②覆膜砂生产过程(加热、混炼、冷却、过筛工序):本项目覆膜砂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的“原料为石灰石、工艺为筛分”的产污系数1.13千克/吨-产品,项目覆膜砂产生量为5.04万吨/年,则颗粒物总产生量约为56.95t/a,7.91kg/h(年工作7200h)。

项目生产过程是全密闭的一个负压运作过程,故集气设备(管道)收集效率为100%。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的“原料为石灰石、工艺为筛分”,袋式除尘器效率为99%,故本项目布袋除尘效率按99%计算。

(2)加热、热法再生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

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加热工序天然气使用量为30万m³/a。加热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NOx、SO2)经收集后,引至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加热工序中燃烧废气产生情况如下:

烟气量:17×30=510万m³/a、约708m³/h;

SO2产生量:30×0.02×200÷1000=0.12t/a;

NOX产生量:30×18.71÷1000=0.5613t/a;

烟尘产生量:30×2.86÷1000=0.0858t/a。
  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热法再生工序天然气使用量为60万m³/a。热法再生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NOx、SO2)经收集后,引至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热法再生工序中燃烧废气产生情况如下:

烟气量:60×17=1020万m³/a、约1416m³/h;

SO2产生量:60×0.02×200÷1000=0.24t/a;

NOX产生量:60×18.71÷1000=1.123t/a;

烟尘产生量:60×2.86÷1000=0.1716t/a。

③本项目废砂在热法再生工序中温度达到650℃以上,废砂中的煤灰燃烧会产生燃烧废气(烟尘、NOx、SO2)。废砂年用量3.8万吨,其中煤灰含量约1%,本项目按1%计算,即约380吨/年。

(3)混炼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酚

本项目混炼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酚。非甲烷总烃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量核算》中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以“树脂、助剂”为原料的塑料零件产品的有机废气产污系数为2.70千克/吨-产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酚醛树脂的主要成分为酚醛树脂含有率为99~100%、苯酚为0.1%,故本项目苯酚产生量以0.1%计算,酚醛树脂产生量按99.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酚醛树脂的年总用量为500t,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500×99.9%×2.70)/1000=1.349t/a、苯酚产生量为500×0.1%=0.5t/a。

建设单位拟对其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苯酚和覆膜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先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同一根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故二级活性炭风量为20000m³/h。混炼机直接和密闭输送管道连接,收集效率能达到100%。故本次评价收集效率按100%计算。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量核算》中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活性炭吸附效率为70%,则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为91%,本项目按90%计算。

(4)臭气

本项目混炼过程中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以臭气浓度为表征。项目生产过程均为密闭性运作,故产生的臭气同其它废气一起经管道收集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南阳仁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南阳广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南阳仁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覆膜砂、10万吨废砂再生生产线项目》中的臭气浓度进行常规监测,无组织监测结果为<10无量纲,有组织监测结果为31~72无量纲。由监测结果可知,臭气浓度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及表2中排气筒15米高排放限值。综上,可知同类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故本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进行定性不定量分析。

2.水污染物

(1)冷却塔补充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设有1个冷却水塔,每小时循环水量为40m³,本项目年运行300天,冷却循环工作24小时,计算得本项目冷却塔补充水量为2016m³。

(2)生产用水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乌洛托品水溶液配制比例为1:1,项目乌洛托品用量为50t/a,则配制用水量为50t/a。项目生产用水全进入产品,不会产生生产废水。

(3)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人为25人,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表A1国家行政机构无食堂和浴室先进值用水定额,每人用水量按10m³/a计,则项目生活用水总量为25×10=250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3生活源-附表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表 1-1 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折污系数取0.89,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42t/d、222.5t/a。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2.5t/a(折合0.742t/d),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校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来源主要是再生砂生产线、覆膜砂生产线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75-85dB(A)。
  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对噪声污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

①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将某些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带有隔音墙体或者措施的空间,并采用距离衰减,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③通过规划建筑物合理布置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车间中部,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小厂界噪声,噪声衰减量可达10~15dB(A);

④在生产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中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

⑤加强工人噪声控制意识,避免误操作产生异常噪声。

4. 固体废弃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金属、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研磨过程产生的废细砂、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员工人数为25人,年工作300天,则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2.5kg/d,3.685t/a,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废金属

废砂在除铁器过程中会产生废金属,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砂中有3%为铁、铝等杂质,项目原料废砂的年使用量为3.8万吨,故废金属的产生量为1140t/a,将交由资源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3)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研磨过程产生的废细砂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粉尘废气产生量的计算可知,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139t/a,以及研磨过程收集的小于200目的细砂约占砂料总量的0.8%,即300t/a,将交由资源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4)废布袋

本项目共设置有3套布袋除尘器,布袋一年更换一次,共3个,交由资源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5)原料包装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原料包装袋约38000个,单个重量约300g,则原料包装袋产生量为11.4吨/年,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6)废活性炭

根据上方工程分析,有机废气处理量为1.849t/a、排放量为0.1849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的吸附容量一般为25%左右,考虑到活性炭吸收废气的衰减,项目以活性炭吸附容量的80%核算活性炭用量及更换周期。根据废气污染物的特点,按照1吨活性炭约吸附0.2吨废气计,由上分析可得,项目活性炭理论使用量不小于9.245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9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其代码为900-041-49,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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