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1)门站锅炉废气 本项目一期门站和二期应急调峰储配站各设置1台天然气锅炉,共计2台天然气锅炉,由于二期锅炉为应急调峰时使用,正常工况下考虑一期门站锅炉污染物排放。 门站锅炉燃烧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 燃料用量(m3) | 废气量m3/a | 产生源强 | 排放源强 | 排气筒编号 | 产生量t/a | 产生速率kg/h | 产生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m3 | 颗粒物 | 52560 | 566350 | 0.007 | 0.0017 | 12.993 | 0.007 | 0.0017 | 12.993 | DA001 | SO2 | 0.011 | 0.0024 | 18.561 | 0.011 | 0.0024 | 18.561 | NOX | 0.016 | 0.0036 | 28.120 | 0.016 | 0.0036 | 28.120 |
(2)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门站设1台5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综合站临时停电时应急之用,以轻质柴油为燃料,年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100h。发电机燃烧含硫率0.001%的轻质柴油,耗油率为220g/kW∙h,则全年发电耗油量约为11t。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 SO2 | NOX | 烟尘 | 烟气量 | 产生系数(kg/t油) | 0.7 | 1.9 | 0.714 | 20000Nm3/t油 | 排放量(t/a) | 0.008 | 0.021 | 0.008 | 220000Nm3/a | 排放速率(kg/h) | 0.0770 | 0.2090 | 0.0785 | — | 排放浓度(mg/m3) | 35.0 | 95.0 | 35.7 | — | 排放标准(mg/m3) | 500 | 120 | 120 | — |
综上,项目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其主要污染物SO2、NOX和烟尘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均较低,发电机废气由15m专用烟道(DA003)排放,废气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放空废气 在站场设备检修或天然气压力超过其压力设定值的情况下,因保护设备需要排出部分天然气(含非甲烷总烃和臭气物质),项目门站和应急调峰储配站共设1根12m高放空立管、分输站设1根15m高放散塔,排放天然气为自然排放,不点火。站场天然气放空属于偶发性污染源,与站场的建设规模、设备数量无关,根据同类站场运营经验,站场每年放空2~3次,每次不超过15min,本次评价门站、应急调峰储配站和分输站放空次数分别按3次计。 放空废气中的臭气物质主要来自加臭剂四氢噻吩,以臭气浓度表征,鉴于无法计算其臭气阈值,本评价仅进行定性分析。根据设计资料,站场设备检修或天然气超压,放空的天然气量为20~50Nm3/次,本次评价按最大放空量计,取50Nm3/次,天然气的密度取0.73kg/m3,则门站、储配站和分输放空的天然气量均为150Nm3/a,约为109.5kg/a。其中甲烷含量为94.94%,非甲烷总烃含量为5.06%,则本项目放空废气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总项目放空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排放量kg/a | 排放方式 | 门站和储配站 | 非甲烷总烃 | 11.08 | 放空立管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分输站 | 非甲烷总烃 | 5.54 | 放散塔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2.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人员定员一期为8人、二期为8人、总项目为16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65天。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表A.1服务业用水定额表中的“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用水定额先进值10m3/(人·a),则项目一期员工生活用水量为80m3/a、二期为80m3/a、总项目为160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即一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2m3/a、二期为72m3/a、总项目为144m3/a。生活污水近期经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城市绿化水质要求后用于项目内绿化,不外排;远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再排入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锅炉排污水 本项目热水锅炉年用水量一期约为500m3/a、二期约为100m3/a、总项目约为600m3/a。项目锅炉需定期排放少量污水,该部分污水为含盐分的污水,约每周排一次,属间断排污,排污量较小,约占用水量的1%~2%之间,本次评价取2%,排污量一期为10m3/a、二期为2m3/a、总项目为12m3/a,该部分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属于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3. 噪声 正常生产情况下,站场的工艺设备(计量、调压装置)等噪声都比较低,天然气放空时噪声较大,可达70~90dB(A)放空时间约为15min,主要噪声源噪声值见下表: 门站噪声源及声级值一览表 噪声源 | 距离设备1米处声压级dB(A) | 排放规律 | 源强削减措施 | 削减后声压级dB(A) | 备注 | 计量、调压设备 | 60~70 | 频发 | / | 60~65 | —— | 放空立管 | 70~90 | 偶发 | 消声器 | 60~80 | 放空 | 放散塔 | 70~90 | 偶发 | 消声器 | 60~80 | 放空 |
正常情况多台设备同时运行时,西北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说明项目设备噪声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天然气放空噪声属于偶发噪声,发声时间短,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放空管出口安装消声器,经达到夜间紧急放空时厂界噪声值不得超过55dB(A)。 4. 固体废弃 (1)生活垃圾 本项目一期设有员工8人,二期设有员工8人,共计16人,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计算,全年运营365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kg/d(2.92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废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锅炉为自来水供水,使用前需对自来水进行软化,采用离子交换树脂进行软化,离子交换树脂每年由供应商更换一次,每年约产生1.0t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检索《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1年版),自来水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可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供应商更换并运走回收利用。 2)天然气过滤和清管杂质 本项目委托相关专业公司清理天然气过滤、管内的杂质,产生量约为0.2t/a,杂质主要成分为氧化铁,经检索《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1年版),天然气过滤和清管杂质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专业公司负责清理清运。 3)废旧包装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旧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 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3) 危险废物 1)废润滑油 本项目各机械设备维修和养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润滑油,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14-08。预计本项目废机油的产生量为0.1t/a,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2)废含油抹布、手套 本项目机械设备维修等操作时会产生废含油抹布、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相关规定,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后全过程豁免,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企业应做好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不得随意混入生活垃圾,独立分类收集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给有该类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预计本项目废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为0.3t/a,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