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 (1) 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是施工活动危害环境的主要因素, 其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 悬浮于空气中的扬尘被施工人员和影响范围内人群吸入, 且扬尘可能携带大量的病菌、 病毒, 将严重影响人群的身心健康。 因此,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六个 100%要求”并采取其他的减尘、 降尘措施, 来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 施工机械一般采用柴油作为动力, 施工运输车辆如自卸车和装载机等通常是大型柴油车, 作业时会产生一些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 CO、 NOx、 SO2、 烟尘。 废气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 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 具有间断性产生、 产生量较小、 产生点相对分散、 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 故一般情况下,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 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同时, 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 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 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施工机械, 以减少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受施工方式、 设备、 气候等因素制约, 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大。 施工阶段, 尤其是施工初期, 土石方运输都会产生扬尘污染, 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 施工开挖、 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内空气中的TSP 明显增加, 对项目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为明显。本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六个 100%要求”执行: 即施工现场 100%围蔽, 工地砂土不用时 100%覆盖, 工地路面 100%硬地化, 拆除工程 100%洒水压尘, 出工地车辆 100%冲净车轮车身, 施工现场长期裸土 100%覆盖或绿化。 另外,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 、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393-2007) 的相关要求, 施工单位应: ①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负责人、 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举报方式与途径等信息张贴在施工围挡外围, 接受社会监督; ②在施工现场配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 按日做好包括覆盖面积、 出入洗车次数及持续时间、 洒水次数及持续时间等内容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记录; ③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 施工工地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 180cm。 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 30cm 的硬质防溢座。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需要拆除围挡、21围墙及防溢座的, 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不具备条件设置围挡或者围墙的, 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④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 泥土和建筑垃圾; 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 配备高压冲洗装置; 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 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 ⑤按时对作业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 四十八小时内不作业的裸露地面采取定时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超过四十八小时不作业的, 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超过三个月不作业的, 采取绿化、 铺装或者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⑥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 材料堆放区、 材料加工区、 生活区、 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 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⑦在施工工地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 及时清运建筑土方、 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无法及时清运的, 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 并定时洒水; 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⑧基础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 采取洒水、 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⑨在施工工地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采取封闭、 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运送散装物料、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 采取覆盖措施, 禁止高空抛掷、扬撒。在施工期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 对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 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 使用预拌混凝土等措施后, 可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排放量。 但本项目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近, 为了进一步减轻施工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本环评提出在优化施工现场的措施: ①项目边界南侧零散居民点距离本项目边界仅 2m, 建设单位应该优化物料堆场布置,可能远离项目边界南侧零散居民点。 ②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 在距离项目边界南侧、 西侧的零散居民点较近的位置布置停车场, 由于停车场施工量较少, 仅需要地面硬化和遮阳棚吊装, 施工过程扬尘能控制在较低的产生情况, 能有效减轻施工扬尘对零散居民点的影响。 ③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该保护项目边界外的绿植树木, 禁止砍伐项目边界外的绿植树木, 利用绿植树木的空气净化能力降低项目施工期的扬尘污染。综上,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采用上述施工废气减缓措施后, 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可控。 2.废水 (1) 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泥浆水、 机械设备运转时的冷却水、 施工运输车辆以及设备的清洁洗涤水和维护废水等施工废水, 主要污染物为 SS 和石油类, 如不采取防治措施,将会随着施工场地的排水沟、 排水管道进入附近的水体中, 会对水体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 在施工过程土方开挖、 场地回填和弃土的堆放、 泥土转运装卸都可能出现散落和水土流失, 特别是在降雨量大的季节, 雨水径流将以“黄泥水”的形式进入周围水域。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要做好施工期废水的防治措施, 通过施工管理, 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 避免施工废水污染周边水体及发生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协调好施工程序和施工步骤, 雨天尽量减少开挖面,并尽量做到土料随挖随运, 减少堆土裸露的时间, 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 在暴雨时,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施工场地内需构筑相应的集水沉沙池、 隔油池和排水沟, 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 废水和污水, 施工期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区的洒水降尘, 不排放。 (2) 生活污水 本工程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工程施工人员约 100 人,按《广东省用水定额》 (DB44/T1461.3-2021) , 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以 160L/人·d 计, 生活污水产生系数取 0.9, 则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4.4m3/d。 本项目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依托云浮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营地, 生活污水与云浮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同处理。根据《云浮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云浮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故本项目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单独外排, 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在采取相应合理的防治措施后, 项目产生的废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 噪声 为避免项目施工造成扰民现象, 必须要采取适当的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该选用先进施工工艺以及低噪声机械设备, 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他居住区、 学校, 同时在项目施工场地边界设置 2.5m 高临时施工围墙进行隔声, 经采取措施后, 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的要求(昼间≤70dB(A), 夜间≤55dB(A)) 情况下, 本项目施工期对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降至最低。
4. 固体废弃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 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 施工土石方: 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基本就地回填, 经平衡后弃渣量较少。 (2)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产生系数参照《环境卫生工程》 (2006, 第 14 卷 4 期) 杂志中的论文《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管理》 (陈军等著, 同济大学) 中“在单幢建筑物的建造和拆毁活动中, 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为 20~50kg/m2和 1~2.5t/m2”,本项目建造按 30kg/m2 计算, 本项目建筑面积 320114.96m2, 则本项目的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 9604t。 建筑垃圾主要成分为废弃的沙石、 水泥、 碎木块、 弃砖、 水泥袋等。 建筑垃圾经分类回收利用后, 统一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填埋。 ( 3)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 d计, 则生活垃圾约 50kg/d。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施工固废经合理处置后, 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