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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广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掺合料粉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广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掺合料粉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广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掺合料粉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广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车田坝(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

环评机构

东莞市利加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广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车田坝(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E112°0′2.364″,N23°2′40.115″,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租用已建成的厂房。项目占地面积 14136.7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5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6 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粉煤灰、高硅粉的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粉煤灰 15 万吨,高硅粉 15 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冷却水排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厂区内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后与冷却水排水、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抽运至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南乡村果园用于浇灌林果,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达标后排入云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料扬尘、原料输送扬尘、燃烧废气、烘干机粉尘、半成品库粉尘、球磨粉尘、成品库粉尘、库底卸料粉尘。

卸料扬尘与原料输送扬尘分别通过喷淋及通风后无组织形式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SO2和NOX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烟尘、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二级排放标准限制要求。半成品库、球磨、成品库、库底卸料粉尘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制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70~95dB(A)。项目通过对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相应生产设备设置防震装置、基础固定等工程措施及距离的衰减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废物主要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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