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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耐尔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耐尔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耐尔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

广东耐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大播村委洪塘

环评机构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耐尔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选址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大播村委洪塘。2023年投资建设的“广东耐尔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以下简称“原项目”)已于2023年8月7日获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广东耐尔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云安)审[2023]7号),项目投产建设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由于建设单位的发展需求,原项目在建设过程发生了变动,按广东耐尔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重大变动)(以下称“本项目”)申报,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

原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占地面积40000m2,总建筑面积28538.31m2,年产汽车配件500万件。本项目在原项目基础上变更建设内容,新增11台铝压铸机(5台300t压铸机、5台400t压铸机、1台800t压铸机)、2台配制机、1座冷却塔(90m3/h)、3台空压机(两用一备),新增使用铝锭压铸生产产品组合配件,新增使用天然气燃料,产品种类产能均无发生变化。本项目在原项目总投资不变基础上,环保投资增加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料废气、抛丸废气、焊接废气、涂胶废气、炼胶废气、注射废气、喷漆废气、压铸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及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

开料废气:拟对加工工位采取三面围蔽措施,减少金属粉尘的溅射,做好车间通风设施建设,定期清理设备附近洒落的金属粉尘,则可确保会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抛丸废气:拟在抛丸机上方排气口设置密封管道连接,每台设备配设引风机进行收集,并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喷漆废气共用排气筒)。抛丸工序有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焊接废气:每台设备在焊接区域采取三面围蔽结构,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拟在每个工位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厂界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涂胶废气:人工涂胶工序设置在一个密闭车间内,仅设进出口开口(配套软帘遮挡),分配风量收集单间的废气;同时,项目在隧道炉进出口上方分别设置一个集气罩,四周围蔽仅保留进出料口一个开口面,每个涂胶工位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机废气(VOCs)、苯系物、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总VOCs的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炼胶废气:拟在炼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收集的废气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于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与注射废气使用同一套治理设施及排气筒)。注射废气:拟在注射机机上方设集气罩,并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收集的废气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于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与炼胶废气使用同一套治理设施及排气筒)。炼胶、注射工序有机废气(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S2和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喷漆废气:漆工序主要采用机械臂自动喷涂和人工喷涂相结合,项目自动喷涂、烘干和冷却均在封闭的静电喷房内进行。喷漆废气配设引风机收集的废气送至“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抛丸废气共用排气筒)。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总VOCs的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压铸机废气:拟在熔炉采取围蔽结构,并配设集气罩(收集废气,压铸机压铸工位采取围蔽结构,上方配设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压铸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厨房油烟废气:每个炉灶上方分配风量进行收集,收集的油烟送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备用发电机尾气:产生的尾气经专用烟道引至车间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厂区内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二甲苯浓度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要求;厂界CS2和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除油废水、水帘柜、喷淋塔废水、冷却用水和压铸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较严者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水帘柜和喷淋塔废水:采用密封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房内,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除油废水:项目脱脂槽更换废液密封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超声波除油流水线更换及溢流的废水经封闭管道收集后,引至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较严者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压铸废水:项目压铸废水经压铸机底部收集渠收集后,由封闭管道输送至污水池内进行沉淀预处理,随后进入脱模剂回收系统,分离的废水再由封闭管道输送至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较严者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在云浮市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范围之内,排放废水经厂区内部污水站处理后,再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铝压铸机、配制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进行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收集粉尘(抛丸)、废橡胶,采用密封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废漆渣、废焊料,采用密封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交一般固废回收商清运处置。水性防锈漆原料桶,不对其进行清洗等加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原料桶,不对其进行清洗等加工,暂存于危废房,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脱脂废液、脱脂废油、气浮油泥、水帘柜和喷淋塔废水,采用密封桶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房内,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铝灰渣、收集粉尘(压铸),采用密封袋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渣,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抽取清运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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