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省宝云石业有限公司产品方案调整及生产设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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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宝云石业有限公司产品方案调整及生产设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宝云石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红字洞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宝云石业有限公司产品方案调整及生产设备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拟在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红字洞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广东省宝云石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实施。项目建成后企业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发生变化。 企业现从事建筑用石材生产,年产人造岗石板材142.5万m2、人造石英石板材7.5万m2。项目拟新增无机水磨石板材产品种类(50万m2/a),下调人造岗石板材产量至92.5万m2/a,维持年产人造石英石板材7.5万m2/a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人造岗石板材92.5万m2、人造石英石板材7.5万m2、无机水磨石板材50万m2,总生产规模仍为年产石板材150万m2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线粉尘、有机废气(含苯乙烯)。 项目1#、2#、3#、4#人造石生产线粉料进料搅拌工序粉尘依托现有4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分别经两条15米高排气筒排放(1#、2#:DA015;3#、4#:DA016)。 破碎、研磨筛分工序粉尘分别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两条15米排气筒(DA018、DA019)排放。 1#、2#人造石生产线颗粒物、有机废气及树脂储罐呼吸废气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3#人造石生产线颗粒物、有机废气依托现有项目“布袋除尘器+2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4#人造石生产线综合物料进料搅拌废气依托现有项目“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压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同经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未收集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深加工废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深加工废水、喷淋废水依托现有项目32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清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6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6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以上废水均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车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废树脂、废石料、沉淀渣、废布袋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除尘器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空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