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省道S537线(云安区段)细友石场至湾边村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环(云安)审【2024】3号
2024.2.8
广东省鲲鹏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水口村东南方向细友石场附近,与疏港公路(规划中)终点衔接,终点止于湾边村以东和鑫环保砖厂附近,并与S537老路顺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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