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润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转运污染土壤,未将污染土壤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一案,由于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证据并要求鉴定,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中止听证。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恢复听证。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