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的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本公告公布的收费项目清单,包括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通过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nan.gov.cn/yfyaczj/gkmlpt/index#2266)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收费主管部门依据本目录清单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认真清理核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我区未提及的其他有关收费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此前已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2: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附件3: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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