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云安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云安区石城镇高潭村农村未来社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使用方案》),方案于2025年12月5日经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为切实做好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审核和备案工作,现将《使用方案》公告如下:
一、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推动石城镇高潭村农村未来社区项目〈一期〉落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号〔2025〕2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编制《使用方案》落实用地村庄建设规模。
二、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使用方案》使用地块位于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高潭村,地块共使用周转规模1.2598公顷。调整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调整为村庄用地。《使用方案》涉及使用地块使用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图见附件。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使用方案》已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使用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四、公告方式
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步在用地涉及的石城镇人民政府和高潭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1.云安区石城镇高潭村农村未来社区项目(一期)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2.云安区石城镇高潭村农村未来社区项目(一期)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1:云安区石城镇高潭村农村未来社区项目(一期)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附件2:云安区石城镇高潭村农村未来社区项目(一期)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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