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和《关于云浮市云安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申请受理的通告》有关规定,村委(居委)、镇、区民政及区有关部门对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保障方式的在保家庭完成了年度调查核实工作,现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张伟连等11户的家庭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9日前,将情况反映给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66-8638221;邮箱:ff8638221@163.com)。
附件:云安区2023年年度核查后拟退出租赁补贴家庭名单
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2-附件:云安区2023年年度核查后拟退出租赁补贴家庭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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