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通告》有关规定,村委(社区)、镇、区民政等有关部门已完成2025年度云安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调查核实工作,现对谭兴玲等4户家庭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9日前,将情况反映给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66-8638221;邮箱:ff8638221@163.com)。
附件:2025年度云安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第三批)
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度云安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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