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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年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

YFBG2025004

云建保〔2025〕1号


关于2025-2026年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


云浮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2021〕12号)第九条第三款“公租房的租金价格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如每2年调查所得的当期市场租金与正在实施公租房租金参照的原市场租金之间的变化浮动幅度在10%(含10%)以内,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计发基数不作调整”规定,结合云浮市云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和住房保障水平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5-2026年云浮市云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执行标准不作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租房租金执行标准

  (一)公租房租金定价原则。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原则上参照上年度同地段或同区域、同类别住房市场租金的70%比例确定,即:公租房租金=市场租金×70%。

  (二)2025-2026年云城区公租房小区对应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专业调查公司对2024年度云城区房屋市场租金价格调查报告得出的2024年度房屋市场租金水平,按照公租房租金公式计算得出的2025-2026年公租房租金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月

区域

房屋类型

2021年市场租金调查水平

2024年市场租金调查水平

涨幅

2022-2024年公租房租金标准

2025-2026年公租房租金标准

对应的公租房小区

市中心

步梯

7.90

8.38

6%

5.53

执行2022-

2024年租金标准

城基路公租房(全部为步梯房)

电梯

13.8

14.18

3%

9.66

新街、罗桂桥区域

步梯

7.20

7.63

6%

5.04

星岩三路公租房、竹园路公租房

电梯

13.70

13.74

0%

9.59

丰收新云中附近区域

步梯

7.80

8.28

6%

5.46

丰收公租房

电梯

13.60

12.47

-8%

9.52

城北区域

步梯

10.1

9.45

-6%

7.07

城北公租房(全部为电梯房)

电梯

13.20

12.31

-7%

9.24

  本次调查所得的当期市场租金与正在实施公租房租金参照的原市场租金之间的变化浮动幅度在10%(含10%)以内,公租房租金标准不作调整。因此,2025-2026年公租房租金标准仍执行2022-2024年租金标准。

  二、租赁补贴执行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是分片区按市场租金平均水平标准计算补助金额的,根据专业调查公司《云浮市城区2024年度住宅市场租金调查报告》里的各片区房屋的市场租金的平均价格,得出各区域租赁补贴计发基数。

  云浮市云城区各区域2024年度房屋市场租金平均价格及2025-2026年租赁补贴计发基数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月

区域

2021年各区域房屋市场租金平均价格

2024年度调查的各区域房屋市场租金平均价格

涨幅

备注

一、云城街道辖区内




仍执行2022-2024年租赁补贴计发基数标准。

蟠龙社区

11.05

10.97

-1%

金龙社区

10.45

10.53

1%

南山社区

10.7

10.84

1%

星岩社区

10.45

10.69

2%

马岗社区

10.85

11.28

4%

龙塘社区

11.65

10.88

-7%

金山社区

11.3

10.55

-7%

天马社区

11.25

10.98

-2%

育华社区

11.15

12.00

8%

富云社区

10.45

10.35

-1%

育才社区

11.3

10.59

-6%

玉屏社区

11.3

10.84

-4%

凤州社区

10.45

10.67

2%

马坪社区

10.85

10.73

-1%

二、云城街道以外区域

11

10.83

-2%

  本次调查所得的当期市场租金与正在实施公租房租金参照的原市场租金之间的变化浮动幅度在10%(含10%)以内,公租房租赁补贴计发基数不作调整。因此,2025-2026年公租房租赁补贴计发基数仍执行2022-2024年租赁补贴计发基数标准。

  三、其他事项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计算、收缴和租赁补贴计算、发放等程序均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5年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17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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