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群众因误采摘有毒野生植物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指导,富林镇食药监所大力开展有毒野生植物引发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野生植物的销售点及食用加工点多集中在农贸市场周边及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进行重点宣传,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并派发《关于预防野生植物引发食物中毒的风险提示》宣传资料,提醒相关经营户严禁销售、加工食用有毒野生植物,包括野生蘑菇。行动中劝导农贸市场外销售野生植物群众2人,并就宣传资料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建立学校及企业食堂微信群,加强和企业食堂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员的沟通及联系,加强学校师生和厂矿企业工作的相关宣传,同时有重点地抽取一部分食堂的原料的来源及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加工食用场所。根据平时核查掌握的情况,对一些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看食物原料,查验购进台账,看是否有私自采摘和购进野生有害植物。同时要求餐饮经营者严把采购关和加工关,严禁私自采摘、采购、加工、售卖野生植物及野生蘑菇,避免有毒植物进入餐桌。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共检查学校食堂和企业食堂3家、餐饮单位7家。通过向师生、餐饮经营者及相关销售者普及了有毒野生植物及有毒菌类的知识,突出食用有毒野生植物的风险,有力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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