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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10月19日上午,云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星,副主任陈均宜、温谨圣、伦佩珍、谭焕英、张勇出席会议。

  会议由刘永星主持。

  会议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云安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云安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云安区矿产资源经济开发和利用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苏启勇的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免去冯志升的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石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祝树辉的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张伟军为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石城人民法庭庭长。

  刘永星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副区长李永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区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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