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长者助手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慧政务    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正文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

1

政府采购信息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等;
(二)处理决定查明的事实和相关依据,具体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三)告知相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起诉期限;
(四)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四条

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后

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浮市-云安分网

 


2

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

(一)集中采购任务完成情况;

(二)内部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情况;
(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实际采购价格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差异情况;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情况;
(七)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二条

依法作出考核结果后

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浮市-云安分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02912号-1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030200001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