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经成本测算和召开听证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标准
(一)停车泊位收费是指对云安区(云浮新区)道路停车泊位所提供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范围:云浮新区及六都镇、高村镇、白石镇、镇安镇、富林镇、石城镇、都杨镇7个镇依法规划和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三)收费标准:
二、收费路段划分
停车收费路段及停车泊位的确定,由区自然资源、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制订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依法规划和设置道路停车设施的路段根据利用率,划分为繁忙路段(一类路段)、一般路段(二类路段)、非繁忙路段(三类路段)三种类型,提高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效率。
三、减免对象
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抢险救灾车、殡葬车、实施社会救助专用车辆、福利院车辆等在临时泊位停放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执行时间
从云安区(云浮新区)城市公共区域停车泊位项目智能化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即执行,设置1个月免费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实施收费;有效期为5年,自实施之日起计算。
请做好收费公示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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