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我区已完成了云浮市云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云浮市云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按照水利部印发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编制。
2025年12月31日,《云浮市云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经区政府七届一百零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包括776个地块(图斑),总面积602.48km²。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林地划入面积为601.59km²。生态保护红线划入面积为155.96km²。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按地类)
各镇中,禁止开垦陡坡地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按镇)
二、成果运用
根据《水利部水规总院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问题工作提示(三)的函》(水总便函〔2025〕230号),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无相关禁止生产建设项目的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及行为占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后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后续将建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特此公告。
附件:1.云浮市云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报批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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